實施計畫

高雄市立國昌民中學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現行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二、依98.09.04高市教四0980037100號函辦理。

貳、目的:

        教導學生有關交通安全正確認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尊重生命,珍惜自己,增進社會安全與和諧,落實交通安全教育教學目標,並培養守法、守紀精神。

參、辦法

一、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成人員及職掌如下:
  1.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負全校交通安全教育之督導考核。
  2.副主任委員:由訓導主任擔任,協助主任委員監督,並訂定計劃。
  3.總幹事:由生教組長擔任,推行交通安全教育與輔導各項活動。
  4.委員:由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教學組長、活動組長、庶務組長,協助計劃之執行考核。
  5.諮詢委員:邀請家長會長、交通及警察單位主管擔任,協助本校推 展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6.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會議,得配合校內各項會報實施。
  7.審核交通安全實施計劃、辦法及各項措施。
二、 由生活教育組長負責辦理推行交通安全教育。
  1.負責辦理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宜。
  2.協調有關人員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整理記錄、公文處理、 資料管理。
  3.提供改進建議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三、 充實教學設備:
  1.設立交通安全教育資料中心。
  2.充實教學設備、器具。
  3.蒐集有關交通安全圖片、資料。
  4.妥存上級發放之資料、圖片。
四、 交通安全教育之環境佈置:
  1.張貼標語、圖片。
  2.懸掛交通安全標誌。
  3.繪製交通安全壁報。
  4.教室佈置。
  5.校內停車場之規劃。
五、 教學活動實施:
  1.利用導師時間,安排交通安全教學。
  2.配合「表演藝術」、「輔導活動」、「健康教育」等課程時間實施 交通安全教育教學。
  3.利用朝、週會時間適時宣導。
六、 舉辦各項比賽:
  1.作文比賽。
  2.漫畫比賽。
  3.班級壁報比賽。
  4.交通安全常識測驗。
七、 學生車、路隊之編組:
  1.規劃車、路隊行進路線。
  2.規劃腳踏車停放之位置。
八、 交通糾察隊的組訓:
  1.一、二年級各班挑選二位同學擔任交通糾察隊。
  2.副生教組長負責實施訓練,賦予糾察職責。
  3.依本校實際需要規劃三個交通崗哨。
  4.期末予以考評,並依校規予以獎懲。
九、 導護志工的成立:
  1.由輔導室召募志工,成立導護志工團。
  2.由志工團負責人編訂輪值表。
  3.學校配合發放夜光背心、指揮捧、哨子、帽子等配備。
  4.不定時舉辦志工聯誼,互相交換心得及提供建議參考。
十、 教師值週導護輪值:
  1.全校教師分成三組,輪值導護工作。
  2.導護老師輪值以一週為期。
  3.導護老師輪值以學生上、下學為主。
  4.導護老師負責校內整潔、秩序兩項比賽的評分及校外交通崗位。

              

肆、考核:

     1.學生糾察隊由生教組負責督導考核並於期末予以獎懲,並提供教評會 參考。

     2.教師輪值導護列入學校年終人員考核。

     3.每學期初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檢討得失,做為改進之依據參考。

伍、本計劃所需之經費由相關經費中支出。

陸、本計劃俟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