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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昌國中學生自行車管理辦法
一、主旨
為使學生上學方式多一份獨立自主性,加強學生學習成長,特定此辦法。
二、申請對象
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申請日期
每學年初統計一學年騎車人數。
四、 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遵守交通規則並依導護人員糾察人員之指示,照規定路線行進。
(二)腳踏車僅能一人使用,不可單車雙載。
(三)校內不可騎車,一律牽車行走。
(四)每部腳踏車請上鎖,以防失竊。
(五)腳踏車不可加裝沒必要之裝備(如火箭筒等)。
(六)停車證遺失可至生教組申請補發一次。
(七)請停放至規定的區域,亂停者除沒收停車證外,還要處分。
五、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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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內只可牽行自行車 | ↑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規定的區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