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管理辦法

國昌國中學生自行車管理辦法

一、主旨

        為使學生上學方式多一份獨立自主性,加強學生學習成長,特定此辦法。

二、申請對象

        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申請日期

        每學年初統計一學年騎車人數。

、 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遵守交通規則並依導護人員糾察人員之指示,照規定路線行進。

      (二)腳踏車僅能一人使用,不可單車雙載。

      (三)校內不可騎車,一律牽車行走。

      (四)每部腳踏車請上鎖,以防失竊。

      (五)腳踏車不可加裝沒必要之裝備(如火箭筒等)。

      (六)停車證遺失可至生教組申請補發一次。

      (七)請停放至規定的區域,亂停者除沒收停車證外,還要處分。

五、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在校內只可牽行自行車 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規定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