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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06-03 (更新:2016-06-03 09:19)發佈者:版主
標題:社團法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行」
一、服務對象
居住於高雄市, 需經社工處遇評估, 目前生活遭遇困境的以下
家庭:
1.列冊中低收入戶。
2.列冊低收入戶。
3.未領有政府補助但需救助之經濟弱勢戶。
4.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
他原因無法工作, 致生活陷於困境之家庭。
5.其他需救助之弱勢家庭。
二、服務原則
以短期、急難為原則。
 
請符合上述規定,急需物資補助之同學,於6月30前至軍訓室找蔡孟哲教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