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資訊
發佈時間:2016-05-30 (更新:2016-05-30 10:35) | 發佈者:版主 |
標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清寒學生教育補助 | |
補助對象:高中清寒家庭在學學生 申請條件:1.家庭經濟生活困頓或家境清寒,且孝順父母、懂事乖巧、努力上進之學生,無參與校外課後補習者優先。 2.申請之成績標準如下(二擇一),須提供前一學期之成績單佐證,如無法提供高中在學成績單恕不受理。(高一新生請於 下學期提出申請。) 學期成績需班或校排名前百分之二十 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特殊情形學生未能符合上述標準,經本會面試委員面談後,仍可提報理、監事會採個案審查方式決定。 符合資格欲申請同學請於105年7月31日前至教官室找蔡孟哲教官領取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