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2015-10-22 (更新:2015-10-22 15:51) | 發佈者:版主 |
標題: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下稱賑災基金會)杜鵑颱風 賑助申請事宜 | |
(一)「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為協助因重大天
然災害受災災民之賑助,辦理租屋賑助等業務,由災害
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函提出申請。
(二)「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
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校院、
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
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
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
寄交該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
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三)相關業務法規、申請資格條件及表單等,請參閱該會網站
www.r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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