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內舉辦【112學年閩南語朗讀】競賽。
《 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評審講評 》
《 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三年級代表》
《 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四年級代表》
《 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五年級代表》
▊ 訂定【培訓計畫】,加強本土語言競賽能力,每年舉行【校內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 與閩南語朗讀】,選拔培訓代表選手。
高雄市崇德國小語文競賽選手培訓實施計畫
壹、主旨:
一、落實語文教學,提昇學童語文基本能力。
二、針對語文能力表現優異之學童,給予發表機會,以激發其潛能,並加以指導,
以期為校爭光。
貳、目的:
一、增強本校學生語文程度,實際落實語文教育,提昇學生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
二、提昇教師培養語文競賽選手,及指導學生參加語文競賽意願。
三、加強推行語文教學,增進學生聽說讀寫等語文能力。
四、激發學生鄉土情懷、熱愛本國文化,兼重本土化及國際化。
五、選拔優秀人才儲訓,參加區(市)級以上校際比賽。
參、指導學生項目:
一、動態項目:國語演說、閩南語演說、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
二、靜態項目:作文、字音字形。
肆、內容:
一、依教師意願及專長優先安排指導學生項目,若該項無教師有意願指導,則由教務處
協調有專長教師支援。
二、選手培訓:以校內語文競賽高年級各項前三名學生為原則。
三、基礎培訓:以校內語文競賽中年級書法及字音字形前三名學生為原則。
四、為提升指導學生的品質,每位教師以指導一項為原則。
五、培訓指導期:指導教師確定名單公告後,至本年度本市語文競賽日止。
六、實施方式:
(一)培訓前:
1.由教務處辦理校內語文競賽,選拔各項優秀選手名單,提供給各項指導老師
挑選培訓學生。
2.由教學組提供上年度本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以便各個培訓教師熟知各項語文
競賽項目規則及內容。
3.由教學組調查校內教師對於語文競賽項目之指導志願,彙整教師意見後由主任
安排各項競賽項目之指導教師,經校長核准後公佈。
4.由教學組提供語文競賽相關資源列表,以便各組指導教師參考。
(二)培訓中:
1.各組培訓教師請於培訓期程內培訓參賽選手,時間、地點、次數自訂,但每週
至少培訓一次為原則。
2.自當年9月~隔年8月,由教務處持續追蹤與鼓勵,協助指導老師培訓選手。
(三)培訓後:
選出校內各項目競賽第一名同學代表學校參加每年本市分區語文競賽。
伍、獎勵:
一、於培訓指導期含寒暑假期間,每位指導教師可依實際狀況登錄指導時數,
在不影響校務下,酌予補休。
二、教師指導語文選手培訓連續二年者,學校應優先考量教學認真敘獎時給予適當獎勵,
以資鼓勵。
三、教師指導語文選手參賽獲獎時,依本市獎勵辦法敘獎並公開表揚,予以獎勵。
陸、本計畫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