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慶祝本校60週年校慶,為獎勵本校歷屆校友,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以樹立校友楷模,弘揚校譽,並激勵在校學生奮發向上,以為「愛群人」之表率,舉辦傑出校友選拔與表揚,特訂定本計畫。
二、表揚時間及地點:
105年12月11日(日)〈配合本校60週年校慶表揚〉。
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二路194號)。
三、推薦標準:
凡本校畢業校友在社會服務有具體傑出事項且熱愛母校,堪為畢業校友及在校同學之表率,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一)行政類:服務於行政機關,有傑出表現及優良事蹟者。
例:曾擔任縣(市)長、鄉(鎮、市)長以上首長或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縣(市)議員以上之民意代表者、主持機構或團體成效卓著並裨 益社會,足資表率者。
(二)教育類:任職學術相關機構,有特殊表現及優良事蹟者。
例:獲得博士學位者(含榮譽博士)、曾在大學擔任教授、副教授、在學術研究機構擔任研究員者、曾任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以上校長者或 教育界特殊貢獻者...等。
(三)企業經營類:在工商業界有具體特殊表現事蹟或顯著成就者。
(四)專業及軍警類:具有律師、醫師、建築師、會計師等專業執照與技能,將級以上之軍官、警界三線一星以上之警官,並有良好表現者。
(五)服務類:從事公益活動有傑出表現貢獻者或行為、聲望、品德或其他等優良事蹟者。
(六)藝文體育類:從事藝術文化、技術創作、影視傳播、體育活動有卓越貢獻者。
(七)捐資興學類:對母校捐資興學有具體貢獻者。
(八)其他類:其他具體優良事蹟(如:孝悌楷模、模範家庭楷模…),足勘後學楷模者。
四、推薦日期:
即日起至105年10月14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五、選拔推薦程序:
(一)成立本校「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之。
(二)接受推薦:
1、推薦方式:由(1)服務機關首長推薦(2)本校師長推薦(3)退休師長推薦(4)校友推薦 (5)社區人士推薦(推薦表如附件)。
2、受理推薦單位:本校輔導處(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二路194號,電話:07-3320323轉41)。
3、提送「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評選,於105年10月21日(五)前,由校長召集『傑出校友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之。
六、表揚方式:
於本校60週年校慶(105.12.11)上午公開表揚之,並頒發「愛群國小創校60週年傑出校友」紀念獎牌乙座,人員名冊和優良事蹟刊載於「60週年校慶特刊」及本校網站,廣為表揚以茲表彰。
七、附則:
1.獲審議為本校傑出校友者,將正式通知後續表揚事宜。
2.為配合特刊編輯版面,授權籌備會編輯小組排版設計。
八、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60週年校慶「傑出校友」推薦表
受
推
薦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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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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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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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前 服 務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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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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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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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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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結)業於 本校之年度 |
民國 年(第_____屆)畢業 |
請 貼 最近二吋照片或生活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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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學 歷 或 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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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推薦 |
□行政類 □教育類 □企業經營類 □專業及軍警類 □服務類 □藝文體育類 □捐資興學類 □其他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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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優良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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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薦 人 |
推薦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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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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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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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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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推薦表請於105年10月14日(五)前寄(送)回愛群國小輔導處收。
2.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二聖二路194號
3.連絡人:輔導主任黃以成 連絡電話:(07)3320323-41 傳真:07-3394720
E-Mail:alenx0623@gmail.com
附件:
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60週年校慶傑出校友推薦暨表揚辦法.doc
高雄市前鎮區愛群國民小學60週年校慶傑出校友推薦暨表揚辦法.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