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課程計畫

發佈時間:2023-04-21 (更新:2023-06-09 14:51)發佈者:曾光顯
標題:4-3.111學年度課程評鑑規劃。

高雄市高雄區鳥松國民中學112學年度學校課程評鑑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6日函頒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

二、 目的

(一)發展並改進領域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以確保課程與教學之成效與品質。

(二)檢討學年或學期課程計畫涵蓋內容與範圍之適切性。

(三)改進課程計畫,提昇學習成效,達成學校願景與教育目標。

三、組織與成員

以課程發展委員會為主下設學校課程總體架構、學習領域課程組,協助各項課程評鑑事務。學校得視實際需求及學校經費情形,另聘外部委員或邀請鄰近學校教師或輔導團員參與評鑑工作。

四、組織分工:

(配合評鑑表實施)

 

五、範圍及內容:

(一)範圍:

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應包括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課程效果等層面。

(二)內容:

1.課程設計:課程計畫與教材及學習資源。

2.課程實施:課程實施準備措施及課程實施情形。

3.課程效果:學生多元學習成效。(學生多元學習成效應運用多元方法進行評量,並得結合學校平時及定期學生學習評量結果資料為之。)

 

六、資料蒐集方式:

採多元方式實施,以文件分析、內容分析、訪談、檢核表、問卷調查、觀察、會議對話與討論及多元化學習成就評量等方式進行。

七、實施期程:

課程總體架構及各學習領域課程以一學年為評鑑循環週期,各彈性學習課程則分別以各該課程之學習期程為評鑑週期,配合各課程之設計、實施準備、實施過程和效果評估等課程發展進程進行評鑑,實施期程規劃如下:

(一)學校課程總體架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八、課程評鑑之規劃:說明如雙項細目表(如下表)

九、評鑑結果的回饋與修正:

(一)修正學校課程計畫。

(二)修正學校課程總體架構、學習領域課程和彈性學習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三)檢討學校課程實施條件及設施,並加以改善。

(四)修正教科書的選用制度,以利各年級選用合適的教科用書。

(五)修正校訂課程與教學活動設計、自編教材與教學實施。

(六)改進班級的教學與評量工作,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七)安排補救教學或學習輔導。

(八)增進教師及家長對課程品質之理解及重視。

(九)回饋於教師教學調整及專業成長規劃。

(十)激勵教師進行課程及教學創新。

十、經費來源:本計畫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一、獎懲方式:

辦理學校課程評鑑工作之有功人員,或經評鑑成績優異之教師,得由校長推薦報請教育局依獎懲補充規定予以敘獎之鼓勵。

十二、附則:本課程評鑑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之。

 

課程評鑑雙向細目表

評鑑對象

評鑑層面

課程總體架構

彈性學習課程

領域學習課程

課程設計

使用表件

課程總體架構設計評鑑表

彈性學習課程設計評鑑表

教科書評選表

評鑑人

課發會委員

各(學科)領域/社群

各(學科)領域

評鑑時機

5-6月

4-5月

於期末審議下學年度課程計畫時使用,併同審議結果置於下學年度課程計畫中,送教育局備查。

各領域/科目/社群於期末審議下學年度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時使用,由各領域/科目/社群成員討論、彙整意見,共同填寫一份,並將會議紀錄送交課發會備審。

1、各學科(領域)教學研究會組成「各學科(領域)教科圖書選用小組」,彙整評選結果,共同填寫一份,送交教科圖書選用會議備審。

2、自編教材評選表由各領域/科目/社群討論、彙整意見,共同填寫一份,送交課發會備審。

課程實施

使用表件

 

課程實施評鑑表

評鑑人

各(學科)領域/社群

各(學科)領域

評鑑時機

12-1月

  1. 彈性學習課程與領域學習課程使用同一表件,分別勾選。
  2. 由各(學科)領域/社群成員討論、彙整意見,各彈性學習課程、各(學科)領域個別填寫一份,並將會議紀錄送交課發會備審。

課程效果

使用表件

課程效果評鑑表

評鑑人

課發會委員

各(學科)領域/社群

各(學科)領域

評鑑時機

5-6月

1、於期末使用(各評鑑對象均使用同一表件)。

2、課程總體架構由課發會委員討論、彙整意見,共同填寫一份。

3、彈性學習課程及領域學習課程由各領域/科目/社群成員討論、彙整意見,各彈性學習課程、各領域/科目/社群個別填寫一份,並將會議紀錄送交課發會備審。

4、上述表件於課發會審議之結果,應併同置於下學年度課程計畫中,送教育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