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4-21 (更新:2023-06-09 14:51) | 發佈者:曾光顯 | ||||||||||||||||||||||||||||||||||||||||||||||||||
標題:4-3.111學年度課程評鑑規劃。 | |||||||||||||||||||||||||||||||||||||||||||||||||||
高雄市高雄區鳥松國民中學112學年度學校課程評鑑計畫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6日函頒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 二、 目的 (一)發展並改進領域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以確保課程與教學之成效與品質。 (二)檢討學年或學期課程計畫涵蓋內容與範圍之適切性。 (三)改進課程計畫,提昇學習成效,達成學校願景與教育目標。 三、組織與成員 以課程發展委員會為主,下設學校課程總體架構、學習領域課程組,協助各項課程評鑑事務。學校得視實際需求及學校經費情形,另聘外部委員或邀請鄰近學校教師或輔導團員參與評鑑工作。 四、組織分工: (配合評鑑表實施)
五、範圍及內容: (一)範圍: 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應包括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課程效果等層面。 (二)內容: 1.課程設計:課程計畫與教材及學習資源。 2.課程實施:課程實施準備措施及課程實施情形。 3.課程效果:學生多元學習成效。(學生多元學習成效應運用多元方法進行評量,並得結合學校平時及定期學生學習評量結果資料為之。)
六、資料蒐集方式: 採多元方式實施,以文件分析、內容分析、訪談、檢核表、問卷調查、觀察、會議對話與討論及多元化學習成就評量等方式進行。 七、實施期程: 課程總體架構及各學習領域課程以一學年為評鑑循環週期,各彈性學習課程則分別以各該課程之學習期程為評鑑週期,配合各課程之設計、實施準備、實施過程和效果評估等課程發展進程進行評鑑,實施期程規劃如下: (一)學校課程總體架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八、課程評鑑之規劃:說明如雙項細目表(如下表) 九、評鑑結果的回饋與修正: (一)修正學校課程計畫。 (二)修正學校課程總體架構、學習領域課程和彈性學習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三)檢討學校課程實施條件及設施,並加以改善。 (四)修正教科書的選用制度,以利各年級選用合適的教科用書。 (五)修正校訂課程與教學活動設計、自編教材與教學實施。 (六)改進班級的教學與評量工作,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七)安排補救教學或學習輔導。 (八)增進教師及家長對課程品質之理解及重視。 (九)回饋於教師教學調整及專業成長規劃。 (十)激勵教師進行課程及教學創新。 十、經費來源:本計畫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一、獎懲方式: 辦理學校課程評鑑工作之有功人員,或經評鑑成績優異之教師,得由校長推薦報請教育局依獎懲補充規定予以敘獎之鼓勵。 十二、附則:本課程評鑑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之。
課程評鑑雙向細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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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