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霸凌」宣導 校長給同學的一封信
各位親愛的同學:
又是新學期的開始,校長對同學們有很深的期許,期望同學在新的一年身心靈都能提昇,瞭解有些事是不可以做的,以免事後後悔或傷了師長及家長的心。
「霸凌」一直是同學之間相處的一門學問,有很多同學在相處間不知如何拿捏或有時惡意去捉弄同學都會造成彼此傷害。現在校長想與同學談談「霸凌」所造成的傷害。
校園霸凌,係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覆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生,導致其身心受到痛苦的情形。
最常見的霸凌形式有口頭上的髒話、捉弄侮辱、肢體上的碰撞推擠;而最常發生霸凌行為的地點則為校園廁所、走廊、上下學路上以及教室。霸凌行為依霸凌手段與方式的不同,可大致可分為下列六種類型:
ㄧ、 肢體霸凌:以肢體暴力行為霸凌他人,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二、 言語霸凌:運用語言刺傷或嘲笑別人,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
三、 關係霸凌:這一類型的霸凌往往牽涉到言語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四、 反擊型霸凌:這是受霸凌學生長期遭受霸凌之後的反擊行為,包括受霸凌時生理上的自然回擊或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五、 性霸凌:類似性騷擾,包括以有關性、身體性徵及性別取向作為玩笑或嘲諷內容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六、 網路霸凌:係指利用網路散播色情圖片、散佈謠言中傷他人、留言恐嚇他人等使人心理受傷或恐懼的行為。
提供二例最近發生之校園霸凌事件案例,幫助同學瞭解霸凌者等人需負的法律責任,希望同學們能記取他人教訓,勿以身試法。
案例一:【花蓮○○國中私設「刑路」事件】
「花蓮縣○○國中學生私設『刑路』,糾集校外少年將他們看不順眼的同學帶到這條路上凌虐、羞辱,圍觀女同學還錄影,並取名『校園霸凌實錄』貼上網路讓人觀賞」。事後霸凌者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財產損害賠償或因不法侵害身體、健康、名譽、自由、隱私等之精神慰撫金賠償。側錄影像者負相關損害賠償。圍觀者若有教唆、幫助或助勢等行為,究責相關法令責任。將影片上傳網路公開散播者負誹謗罪。網站管理業者未即時刪除都會吃上官司。
案例二:【同學便當吐痰12次 八少送辦】
高雄市發生一起罕見的校園霸凌事件,某國中八名男女學生連續在一名男學生的便當裡吐痰十二次,警方介入偵辦後將這八名少年移送法辦,少年法院後來裁定這八名少年假日生活輔導。被害人的父親氣憤之餘控告這八名同學傷害、毀損、妨害自由、妨害名譽。
兩個案例中霸凌者以及旁觀者的行為都已觸犯了法律,這些同學對霸凌行為需負法律責任懵懂無知,讓自己觸犯法令而吃上官司,希望英明的同學們在老師的指導下,能與同學相親相愛,互相支持,將「霸凌」二字趕出校園。
霸凌行為是可以改變,期望同學們在學校師長愛與關懷中學習成長,心靈中充滿著向上且正面的力量,這一股良善的力量,會成為校園中一朵朵美麗而燦爛的花朵,讓充滿愛的校園中,沒有了心靈障礙,霸凌不再。更期望同學在英明國中就讀能平安、健康成長。
校長 田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