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入學適用
學齡兒童:107.9.2~108.9.1
一、什麼是總量管制學校?總量管制學校的新生報到期程? 如不能就讀總量管制學校,需遷戶籍到 轉介學校就讀嗎?
答:
(1 )總量管制學校係指學校校舍使用已飽和,且每班學生人數已達教育部規定編班標準,經教育局核定實施總量管制者。
本校近年來新生人數增加,超過現有校舍數量及班級規模,以致目前教室超限,為期保障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充足的活動空間、提高教師教學品質及教育資源妥善分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不便之處請各位家長見諒。
(2) 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方式:
於2月底進行新生登記審查,依設籍年資排序錄取名額,其餘不錄取學生協助轉介改分發到鄰近學校(不需遷戶籍)。
3月底全高雄市統一進行一年級新生報到作業。
二、我的小孩幾歲可以就讀國小一年級?
答:國小新生入學年齡需滿六足至未滿七歲,其計算方式是9月2日至翌年9月1日止,如今年(114學年度)入學年齡是由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止。
三、一年級新生具備什麼條件可以就讀管制學校?
答: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順序如下:戶口名簿需詳列記事。
(一)學生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總量管制學校學區內,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依下列順位分發入學;申請人數超過錄取人數時,於該順位依設籍先後錄取之:
- 在學區連續設籍滿6年以上者。(即 108年 9 月 1 日以前設籍者)
- 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
-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 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如房屋租賃契約、無償借用證明/契約或水費、電費收據。(上述文件之姓名皆需為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
(二)依前款規定分發後,總量管制學校仍有缺額時,則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未受分發之學生應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順位 |
入學資格 |
攜帶的證明文件 |
所有資料均需攜帶 正本和影本 各一份,正本繳驗後歸還,影本留存 |
1 |
學生與其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在本校學區連續6年以上(108年9月1日前遷入) |
戶口名簿(108年9月1日前遷入)並詳列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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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者 |
1.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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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直系親屬持本校學區內公家宿舍配住證明者 |
1.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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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直系尊親屬於本校學區內租賃或借用房屋 |
1.戶口名簿 費、電費收據 |
四、哪些弱勢學生可享有優先進入總量管制學校就讀?
答:
(一)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各該教育階段安置之學生,或社會局安置個案學生,以學區就近入學為前提,優先入學。
(二)同一順位以學生設籍學區內之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入學。
五、小朋友的哥哥、姊姊已經在「援中國小」就讀,小朋友可以直接分發進本校嗎?
答:不行。由於每年度的新生人數不同,新生入學必須依照當年度的入學規定辦理,俾符合公
平正義原則。因此,小朋友的學區學校如為「總量管制學校」,無論哥哥、姊姊是否已經就
讀該校,還是必須依照「總量管制學校」的登記分發入學原則辦理。
六、一年級新生是否要設籍6年以上才可就讀管制學校?
答:不是。有居住事實者,雖未設籍6年以上,亦可參加分發,惟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
說明:從第一順位(設籍滿6年者)逐一錄取,若第一順位未招滿,剩餘名額就由第二順位逐一錄取遞補至滿,其餘則改分發至鄰近公立學校。
設籍6年以上者需附足資證明設籍學區內滿六年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設籍未滿6年者,除需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外,尚需檢附居住事實證明等等文件,經由學校查驗後登記入學。
*學生曾遷出本校學區又遷回者以新遷入日期起算。
學區內遷移者其居住年資可連續採計。(須附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並詳列記事)
七、改分發學校是否可依家長意願,選擇一所「未管制學校」或「空間充裕學校」就讀?
答:依實際狀況來改分發,於新生登記審查日期前後,家長需帶戶口名簿正本、新生登記審查等資料來本校教務處辦理改分發事宜。本校協調分發或尊重家長意願到鄰近未總量管制學校或空間充裕學校就讀(依援中國小距離遠近而分發),改分發之學生無須再遷戶籍。
八、租賃契約證明一定要法院公證嗎?
答:否,只要具有居住事實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即可。
九、如果把小孩的戶籍遷至親友的家,且拿親友的房屋所有權狀到學校登記,這樣可以嗎?
答:不可以。需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
十、同一門牌號碼有兩戶以上居住者,應持何種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登記?
答:房屋所有權人持房屋所有權狀,租屋者持具有居住事實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經學校入學審查委員會實際查證該地址之房屋狀況,是否確實可容納並實際居住2戶以上後審議辦理。
十一、管制學校教職員工子女是否可就讀該管制學校?
答:該校教職員工子女,可就讀父母服務學校。
十二、何時可收到管制學校登記通知?何時公布入學名單?對入學名單有疑問,該如何辦理?
答:(一)2月中旬寄發新生登記審查通知書及相關資料,新生家長或監護人持戶口名簿及相關證明文件於2月26日(三)~2月27日(四)兩天向學校辦理新生登記審查。(上午9時~下午3時)
(二)總量管制學校於3月12日(二)公佈新生錄取及改分發名單。
十三、如果沒有收到學校寄發之錄取入學通知單,怎麼辦?
答:區公所將於3月15日前寄發新生錄取入學通知單,若有錄取而未收到入學通知單,請直接向本校教務處查詢。
十四、一年級新生何時報到?
答:3月27日(四)至3月39日(六)辦理新生報到;未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新生,應自管制學校新生名單取消,倘管制學校仍有缺額者依序遞補之。
十五、管制學校於9月1日開學後,新生若尚有缺額時,是否可收轉學生?
答:可以,依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辦理
(基本要件:學生與其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需共同設籍本校學區)
十六、戶政造冊基準日(1/16)後才遷入學區內,且新生報到後該校尚有名額,是否可在學區內之管制學校就讀?如何辦理?
答:可以。請檢具證明文件向該校申請,視是否有缺額,依總量管制辦法排序遞補。
十七、登記審查前,本校不會有新生家長聯絡電話,如有相關問題,請電話聯繫教務處 註冊組 07-3612193 #112。
註冊組長本身為老師,有課務在身,如承辦人正在上課,請家長留下姓名及電話以便承辦人回復您。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