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02-14 (更新:2023-02-14 21:13) | 發佈者:設備組長 |
標題:給新生家長的注意事項 | |
貴家長您好: 本校由於學生人數及班級數過多,為提升教學品質,經教育局整體考量的結果列為學生人數總量管制學校,請貴家長依下列規定務必於112年3月2日至3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攜帶本通知單及下列相關證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到本校辦理登記,以保障貴子弟就學權益。 一、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順序如下: (一)學生與其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本校學區6年以上者 (即106年9月1日以前設籍者),請攜帶戶口名簿或謄本(需詳列記事)正本與影印本各乙份到校登記。 (二)學生與其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本校學區未滿6年者,請攜帶戶口名簿或謄本(需詳列記事)及下列證明文件 之一正本、影本各乙份到校登記,經本校查證有居住事實者,依下列順位分發本校就讀。 1.學生之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 2.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3.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房屋租賃契約或水費、電費收據(帳單收據姓名須為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之姓名)、無償 借用證明/契約。 依上開規定分發後,本校仍有缺額時,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未受分發之學生則改分發鄰近學校就讀。 二、同一順位,有下列條件者優先入學,學生設籍學區內之區公所列冊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父母其中一方 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三、若無意願就讀本校或未符合上開規定者,請家長填寫「新生已提前入學或因故不就讀本校回報單」,並於3月3日前寄回 (以郵戳為憑)或送回本校警衛室。本校將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鄰近未實施總量管制學校或空間充裕學校就讀。逾時未送回 者,本校將逕予改分發。另本校於3月2日至3日受理設籍於本校所屬學區且通過提早入學初選鑑定之學童審查作業。 四、112年3月13-14日確定新生錄取名冊及改分發名冊,並公布於本校公布欄,名單包含通過提早入學初試鑑定且符合上開入學資 格者之學童。 五、新生入學通知單將另由「區公所」(或學校)寄發貴家長,並請於112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3月24日(星期 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持入學通知書及戶口名簿等至分發之學校報到或線上報到;如屬新 生名冊,持入學通知單及戶口名簿等至本校或改分發學校報到或依入學通知書上QRcode採線上報到。 備註:本市提早入學鑑定複選通過名單於112年3月21日(星期二)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未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新生,應自新生名單取消,倘本校仍有缺額者依序遞補之。
高雄市楠梓區援中國小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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