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制度

高雄市三民區東光國民小學榮譽制度實施計畫

                                                                                        112.08修訂

一、宗旨:

(一)激發每個人心靈中潛在的榮譽感,使它成為提升自我最好的動力。

(二)樹立兒童的榮譽感和責任心。

(三)建立兒童的自信心和成就感,懂得自尊,更進而尊重他人、敬愛他人。

二、獎勵原則:

(一)力求公平、公正、公開、勿嚴茍、勿浮濫。

(二)依據學生個別能力訂定努力達成之標準。

(三)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獎勵。

三、獎勵方式:共分為讚美卡、榮譽卡、榮譽狀等三個等級。

(一)讚美卡:

1.學業行為表現良好者,老師可視情況發給讚美卡乙張,以茲獎勵。

2.老師頒發需於讚美卡上簽名標示,並註記學生姓名。

(二)榮譽卡:

1.凡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發予榮譽卡一張。

1)集滿五張讚美卡者。

2)代表班級參加各項競賽成績優異者。

3)有優良行為經公開表揚者。

2.請學生於發卡後在榮譽卡背面簽名。

(三)榮譽狀:

1.凡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發予榮譽狀一張。

1)集滿五張榮譽卡者。

2)有優良行為經公開表揚者。

2.獲得小榮譽狀的同學由輔導處安排與校長或老師進行合照。

3.合照之大榮譽狀於拍照後一週內轉發得獎人留念。

四、獎勵方式:(榮譽狀若已兌換過以下獎項後就不可重複兌換

(一)拍照摸彩:(兌換完不得再累積參加

1.累積滿1張小榮譽狀,學生拍照時將拍照通知單投入摸彩箱,於每學期末時抽獎,獎品計有九乘九文具禮券、暢銷兒童

優良讀物等。

(二)樂透兌換:(兌換完不得再累積參加

1.扭蛋樂透:累積小榮譽狀3張,可以兌換代幣1枚,進行扭蛋機扭扭樂。(扭蛋機獎品皆為九乘九文具禮券,面額皆在

100元以上)

2.自選樂透:獎項會貼公佈欄,學生可以指定兌換。

1)累積小榮譽狀5張:可兌換九乘九250元禮券。

2)累積小榮譽狀10張:可兌換九乘九500元禮券。

五、換發時間及方式:

(一)每週二、四第二大節下課(1010-1030)至輔導處登記、換發。

(二)登記換拍榮譽狀者,待確定拍照時間後發下通知單,於該日帶通知單至指定地點拍照。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