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制度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幼兒上下學接送辦法
一、目的
1. 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
2. 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
二、實施辦法
1. 幼兒上下學由家長自行接送;上學請家長務必將孩子送到教室,放學請家長到幼兒園接回,以確保幼兒安全。
2. 接送時間:
- 入園時間:早上7:30--8:30,如果家長需要提早送孩子來學校,請不要早於7:30之前到園,並請接送人務必留下來陪孩子直到老師來園才可離開,以免發生危險。
- 放學時間:下午4:00放學
3. 接送地點:教室
4. 接送注意事項
- 請固定一、二人來接送幼兒、以免造成幼兒及老師的困擾並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
- 為顧及孩子和教師的安全,請接送人按時接送幼兒,以確保幼兒安全及幼兒等候的不安;若接送人臨時有事,欲請他人接回,須事先來電聯繫本園教師(電話:07-6997652) 以為依據,否則恕不接回。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為幼兒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十二歲以下兒童負責接送。敬請親愛的家長協助配合。
- 放學要接回幼兒時,請務必告知本園教師,並請記得與老師互道再見。
5. 接送資料:請家長確實填寫幼兒接送調查表。
6. 逾時接送:
老師將以電話通知提醒家長到園接回幼兒,如無法聯絡到家長接回幼兒,將依據幼兒接
送調查表所填寫的聯絡人,依序通知到園接回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