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資源班

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不分類資源班實施計畫

  • 依據:
    1. 特殊教育法實施細則。
    2. 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設置要點。
    3. 高雄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
    4. 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 目標:
  1. 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提供適性安置資源。
  2. 提升適性教育品質,建立彈性化、個別化及多元化的教學活動。
  3. 培養學生健全人格,發展其良好社會適應能力。
  • 課程實施方式:

1.完全抽離式:依需求抽離學生某一學習領域原班全部上課時間至資源班上課。

2.外加式:依學生需求利用早自習、班級活動、課後輔導、彈性課程及午休等時間。

  • 服務身心障礙學生類別: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障礙、學習障礙及自閉症等,由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審查通過者。
  • 組織:
    • 本校設有不分類資源教育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資源小組),由輔導主任擔任召集人,特教組長擔任執行秘書,工作執掌如下:

職稱

負責人

職  務  內  容

召集人

輔導主任

綜理資源小組各項業務。

執行秘書

特教組長

執行資源小組各項業務及資料收集。

特教教師

資源班導師

資源班專任教師

1.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相關工作。

2.建立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簡稱IEP),並依實施狀況彈性調整內容。

3.身心障礙學生個案管理、輔導及轉銜工作。

4.提供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教諮詢服務。

5.從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發展。

6.支援特殊教育相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導師代表

融合班導師

1.參與IEP討論及擬定。

2.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入班級活動及相關輔導。

  • 各單位協辦工作:

單位

負責人

職  務  內  容

教務處

教務主任

1.協助融合班之區段排課及試務調整。

2.調整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評量標準。

3.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班群編班及學生個人資料建檔。

學務處

學務主任

  1. 學生生活常規之管理。
  2. 協助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登錄。
  3. 協助學生突發狀況處理。

總務處

總務主任

  1. 融合班、資源班教室配置規劃。
  2. 校園無障礙設施建置及維護。
  3. 資源班各項設施之採購及經費核銷。

會計室

會計主任

協助特教經費年度概算之編列及核銷。

人事室

人事主任

協助教師聘任及敘獎相關事宜。

輔導組

輔導組長

輔導教師

1.協助學生個案輔導。

2.受理學生申訴評議案件。

家長會

家長代表

1.提供各項建議及相關社會資源協助。

2.協助與家長溝通。

志工團

愛心關懷組組長

1.協助服務校內特殊考場考生特殊需求。

2.支援特殊教育相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 不分類資源班師資:
    1. 資源班任課教師遴選,需符合下列條件:
    2. 具有合格特教教師資格。
    3. 若不具合格特教教師資格,應參加各類特教研習時數54小時以上者。
    4. 普通班老師對特教工作有熱忱者。
    5. 本校現有師資:合格特教教師共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