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交通號誌

號誌依其功用分為下列各種:


一、行車管制號誌

係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或藉僅含紅、綠二色之圓形燈號,以管制單向輪放之交通。一般設於交岔路口或實施單向輪放管制之道路上。依運轉方式分為:


  (一)定時號誌


  (二)交通感應號誌


  (三)交通調整號誌

 

二、行人專用號誌

係配合行車管制號誌使用,以附有「站立行人」及「行走行人」圖案之方形紅、綠兩色燈號,管制行人穿越街道之行止,設於交岔路口或道路中段。


  依運轉方式分為:
  (一)定時號誌


  (二)行人觸動號誌

三、特種交通號誌 包括:
  (一)車道管制號誌 係以附有叉形及箭頭圖案之方形紅、綠兩色燈號,分派車道之使用權,設於道路中段或收費站。


  (二)鐵路平交道號誌 係以並列之圓形雙閃紅色燈號,禁止行人、車輛穿越鐵路平交道,設於鐵路平交道前。


  (三)行人穿越道號誌 係以並列之圓形雙閃黃色燈號,警告接近之車輛應減速慢行,如有行人穿越須暫停讓行人優先穿越街道,設於斑馬紋行人穿越道標線前。


  (四)特種閃光號誌 係以單一鏡面之閃光紅或黃色燈號,警告接近之車輛注意前方路況,應先暫停或減速慢行,再視路況以定行止,設於交岔路口或危險路段前。


  (五)盲人音響號誌 係以行人專用號誌或行人穿越道號誌配合固定音源之設置方式,以音響告知盲人可通行之方向及警告車輛駕駛人有盲人通過。視需要設於盲人旅次集中地點附近之交岔路口或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