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升學
發佈時間:2024-05-29 (更新:2024-05-29 10:47) | 發佈者:陳淑芬 |
標題:國中畢業標準 | |
國民中學學生畢業標準(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5377B號)
明書: 一、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 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國民中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 與體育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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