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升學

發佈時間:2023-06-05 (更新:2023-06-05 16:41)發佈者:陳淑芬
標題:會考考生申請補發成績通知單及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一.考生欲申請補發成績通知單應於112年06月11日(星期日)至06月12日(星期一),每日09:00~16:00至國立鳳山高級中學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申請補發。申請補發成績通知單,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應攜帶證明文件之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戶口名簿等,驗畢歸還),詳細規定請參閱高雄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第33頁「補發申請」相關內容。
 
二.考生欲申請成績複查者應於112年6月11日(星期日)及6月12日(星期一)每日09:00~16:00至國立鳳山高級中學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提出申請。申請成績複查相關資訊請參閱高雄考區112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第33頁「成績複查」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