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生活問卷

發佈時間:2023-02-06 (更新:2023-03-23 14:08)發佈者:汪王道
標題:111下學期友善校園實施計畫

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一、計畫內涵:


本圖片由 iWIN 授權提供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

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 111-2 學期明訂宣導主題:「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找 iWIN

 

二、計畫目的:

友善的校園風氣,透過各級學校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宣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 1953」、「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尊重多元文化理念」之宣導

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特性訂定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iWIN」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縣[]長或教育局    []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三、計畫時間:

友善校園週112 2 13 日(星期一)起至 2 18 日(星期六)止

 

四、年度宣導主題:「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找 iWIN」

(一)釐清霸凌的行為樣態及確認可對應方式:網路霸凌指的是在網路上發生

的霸凌行為,如同校園霸凌、職場霸凌一般,網路是描述其場域,而非霸凌行為的樣態。所以在遇到網路霸凌時,應該釐清相關的行為樣態,選擇對應的處理方式,看是要透過法律途徑,或是藉由社群平台的社群守則, 亦或是離開不友善的環境等。

(二)務必保留相關證據:遭遇網路霸凌時,或任何網路上的不當行為,務必要

截圖或錄影存證,存證的內容不僅僅是涉及霸凌的訊息本身,還包含明確網址、霸凌者的資訊(如帳號、ID、社群平台上的公開資訊等)、發生的時間點等,蒐集的資訊越完整,對於後續的處理就會越有幫助。

(三)保護自己,離開不友善的環境:因為網路霸凌會隨著所使用的網路服務

樣態不同,而產生各式各樣的情境,但原則就是設法讓自己不要過度接觸不友善的環境,以避免傷害加深。像是在社群平台的社團裡面被別人透過發文不實指控,可以嘗試向社群平台檢舉貼文,或是暫時離開社團; 如果社群帳號被陌生帳號持續騷擾,則可以透過隱私設定,避免再次接收陌生訊息。

(四)尋找幫助,不要獨自面對:遇到網路霸凌,容易讓當事人感受到無力與孤

獨感,所以切忌不要獨自面對。遇到網路霸凌時,可以向家長及老師尋求協助,若涉及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向警方求助。也可以iWIN 網路內容防護 機 構 申 訴 , iWIN 申 訴 電 話 02-2577-5118 , 申 訴 網 址https://www.win.org.tw/appeal,亦可透過 iWIN 的粉絲頁面私訊詢問

 

五、重要宣導事項:

(一) 宣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 1953

1.   本部為綿密校園霸凌事件反映網絡,有效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給予民眾適切之協助與諮詢,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設立「反霸凌專線電話 0800200885」,自 111 年 8 月 30 日起,將冗長之反霸凌專線電話號碼改為「1953 四碼專線」,以便於民眾記憶,即是及時讓有需要的當事人或發現之旁觀者,能立即反映尋求協助。

 

2.   期望藉由簡化專線電話號碼,能協助更多學生、家長諮詢校園霸凌疑義、反映校園霸凌情事,能給予有需要的學生、家長最及時的協助,

更是鼓勵沉默的旁觀者,能成為弱勢的被霸凌者身邊最溫暖的支持力量,發揮正義感勇於挺身而出,透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  1953將身旁的霸凌事件反映出來,給我們知悉,以消弭校園霸凌行為。

(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活化機制應從預防、應變及復原三面向著手:

1.   預防:

(1) 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各級學校每學期必須依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我檢核表進行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包括自我防護與保護、科技防衛及警監系統、門禁管理、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變、環境管理與設施、其他等八項應有當責作為)。

(2) 進行校園安全演練:學校每學期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人為或天然災害演練,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處置。

(3) 運用科技防衛-智慧安全校園:現已是資訊科技時代,已有部分學校運用資訊科技技術建置相關校安設備,所以建議各校應朝向此方向發展,以提升校安管理效能。

(4) 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警、消、衛、社、民):學校平日即應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平日積極聯繫,至災害發生時才能整合校內外資源協處。

(5) 設立專責發言人:學校設立專責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2.   應變:

(1) 校安事件分為八大類,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24 小時>」、「一般校安事件<72 小時>」及「緊急事件<2 小時>」。

(2) 進行校安通報,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校安事件發生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並於時限內完成通報不要隱匿。

(3) 重大緊急必要事件立即聯繫校內外窗口及本部校安中心協處:重大緊急校安事件時除聯繫校內外窗口,統合資源應變處理外,亦應同步電話通知本部校安中心,本部校安中心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3.   復原:整合校內外資原展開復原工作。

(1) 硬體:全面檢視校園安全設施。

(2) 人員心理健康:必要時,針對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三)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

1.   學生輔導應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加強導師制度與知能,並透過四區輔諮中心與區內學校協力合作,使校園心理健康輔導體系更縝密。

2.   為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輔導,幫助學生透過課程教學及活動參與等方式,建立正確之價值觀,並協助相關人員(含導師、專業輔導人員等)提升專業知能、增加敏感度。教育部鼓勵並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校園心理健康促進方案,以協助大專校院提升校園心理輔導支持系統, 進而強化大專校院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四)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

1.   落實校園安全文化,依本部 111 年 6 月 2 日修訂「校園學生自傷三級預防工作計畫」,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強化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事件發生後之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並督導學校加強校園建物防墜安全檢查,減少危險因子、提高保護因子,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2.   依校內危機應變機制,設立 24 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校安通報、自殺防治通報及身亡事件處理流程演練;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五)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1.   新興混合式毒品逐漸在年輕族群間流行,此類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新興混合式毒品多為二種以上作用相似或相反的物質混合,對身體的危害不確定,確有相當高的致死率。為加強校園師生對新興毒品防制知能,請各級學校持續運用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並從生活技能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方面切入。另請提醒學生不可輕易食用及持有偽裝成糖果零食、咖啡包的新興毒品(宣導教材已掛載於本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2.   反毒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改造,需要大家共同參與,讓我們共同攜手保護學子身心健康、快樂學習,關心孩子在校內外學習、交友及生活狀況,讓孩子維持規律生活作息,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六)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

1.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3-1 條新增規定,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

 

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

2.   因應近年發生之親密關係暴力事件,請學校持續宣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7 條及第 8 條有關「專業倫理」及「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之規定,並加強落實情感教育與情感衝突處理相關之宣導與個案諮商,以避免類此事件再發生。

3.   拒絕親密關係中情緒勒索式的互動方式,遇有情感困擾或人身安全的問題,應請及時向學校輔導室/諮商中心求助,由學校啟動輔導協助機制。

(七)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

1.   先行查詢相關資料,瞭解各種障礙類別之特殊性及其特殊需求,不一定要為所有障別準備資料,但有人需要時,即可提供服務。

2.   瞭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其相關解釋(如第 4 號一般性意見) 之規定,並瞭解不歧視、通用設計、無障礙(Accessible/可及)、合理調整(Resonable Accommodation)、平權措施/差別待遇等內涵。

3.   規劃活動時,可邀請障礙者共同參與。宣導或活動資訊可留有「無障礙聯絡資訊」,包括電話、傳真、Line 等多元管道,以利各類障礙者諮詢(例如聽障者無法使用一般電話,而需要使用傳真或 Line)。

(八)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行政院目前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參酌 CEDAW 一般性建議第 19 號第 6 段意旨),並分類為 10 類型,其中校園常見類型包括:

1.   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惡意或未經同意而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個人私密資料。

2.   網路性騷擾:

(1)      未經同意逕將猥褻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資料傳送他人, 如:傳送具露骨性意味之電子郵件或簡訊;於社群網站或網路聊天室發表不適宜或具侵略性挑逗言論等。

(2)      對於他人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所定性騷擾行為。

 

3.   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1)      對他人之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發表貶抑、侮辱、攻擊或威脅等仇恨言論。

(2)      基於性別,對於他人之行為或遭遇,進行貶抑或訕笑,如:穿著性感、婚前性行為或遭受性騷擾等。

(3)      鼓吹性別暴力。

4.   勒索:以揭露他人性私密資料(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 為手段,勒索、恐嚇或脅迫他人。

本部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列入校安通報,倘發生相關事件,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與所列定義、類型及內涵,於 24 小時內辦理通報,並依法辦理調查及教育宣導。另本部已於 111 年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版本),並列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 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https://reurl.cc/MXEDKK),請廣為宣導,落實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五不四要」之原則。「五不」包括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四要」則包括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

(九)請各校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資訊素養與

倫理,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1.   請各校賡續強化各級學校親師生與行政人員認識各項國際人權公約, 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管道並建立參與及溝通審議之機制,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融入課程及發展教材,營造落實人權保障、重視公民責任、相互尊重與包容之友善教育環境。

2.   請各校持續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學生基本法律知識及新興議題推動及宣導,落實中小學學生自治活動,如班會、自治市長等,強化民主法治觀念素養,並結合社會及民間相關資源,協助學校推動法治教育。

3.   請各校持續本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理念及地方/學校特色需求,融入品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透過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方式,積極結合學術單位、家長團體、民間團體及媒體網路等資源,以提升品德教育實施的深度與廣度,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專業謀生能力及多元軟實力,

 

進而深耕臺灣品德文化。

4.   請各校將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融入相關課程或於親師生活動中多方運用,教導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要遵守網路禮儀、留意個人資料保護、遠離網路沉迷及注意自己的隱私安全,以強化學生正確使用網路資源, 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宣導資料已掛載 於本部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

5.   請各校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持續透過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五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十)請各校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

1.   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 111 年 6 月 1 日施行,第 2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

「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以保護師生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

2.   經本部整合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之校園性騷擾防治事項,請依「行為辨識」、「人員適用」、「依法通報」及「調查保護」之處理機制及流程辦理(111 年 5 月 9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2353 號函):

(1)  事件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符合性平法第 2 條第 7 款規定,屬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應依法完成通報;續經依性平法申請調查或檢舉者,即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法調查處理、提供受教權等保護,並依法處置及提供輔導協助。另有跟蹤騷擾情形者, 學校得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續由警察機關受理及調查。

(2)  事件未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未符合性平法第 2 條第 7 款規定,或被害人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 條第 2 項規定之特定人有關之人,仍應辦理相關通報;並請警察機關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 條第 1 項規定受理及調查,由學校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 執行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輔導諮商支持。

3.   請各校善用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9539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臺教學(三)字第 1110054882 號函檢送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及臺教學(三)字第 1120002472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認識數位網路/妨害秘密等新型態跟蹤騷擾犯罪」宣導懶人包,向師生辦理多元方式宣導。

(十一)請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活動

1. 本部業將 4 月 20 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 112 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請配合辦理。

2. 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 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 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3. 教育部鼓勵學校可自行配合校務活動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採鼓勵性質非強制規定),規劃議題及內容可廣納多元性別族群議題,如關注性少數、女性勞工權益等。

(十二)防制校園詐騙:

1. 目前詐騙手法多變,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為避免更多學生遭受詐騙,請各校於持續運用相關集會、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落實辦理反詐騙宣導,並運用各級學校寒、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強化宣導作為,提高學生警覺能力,並邀集家長參與了解,才能避免更多學生受害。(相關宣導案例公告於校安中心網站)。

2. 各級學校發現學生疑似遭受詐騙事件時,即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個案通報作為,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指導學校應變處置、積極協助受害學生。

3. 提醒各校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網站公告資訊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 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並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學生涉入詐騙案件時可即時獲得警方協助。

(十二)尊重多元文化理念:

1. 臺灣原住民區分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 16 族。

2. 原住民族各族有其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呈現多樣化且各具有其獨特性, 藉由各類描寫藝術、音樂、舞蹈、歌謠、傳說、身體裝飾、織繡與木雕等藝術表現,傳遞其族群生活經驗、泛靈信仰與宇宙觀,呈現多元文化

 

特色,使人感受其獨有的生活智慧與背後蘊藏的文化精神。

3. 為正確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理念,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價值, 國人應尊重與瞭解各族群多元歷史與文化,進而欣賞各族文化的豐富與美麗,以建立一個更為開放與多元之環境。

六、一般規定:

(一)請教育部國教署簡任視察及各縣(市)聯絡處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分別抽查訪視轄區內 3 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並優先以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之活動場次為訪視學校。

(二)為落實 111 學年度宣導主題:111-2 學期明訂宣導主題:「對抗網路霸凌

-截圖、反映、找 iWIN,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主題宣導活動內容,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

主持,以提升全民共同推動友善校園之宣導成效。(各直轄市、縣【市】活動規劃資訊,請於 112 2 3 日以前提供教育部國教署彙辦

(三)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督導轄屬學校落實辦理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駐區督學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抽樣訪視轄區內 3 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及彙整轄屬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成果。

(四)各校應於友善校園週期間,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對抗網路霸凌-截圖、反映、找 iWIN「教育部反霸專線電話 1953」等資訊,另外,重要宣導事項包括「強化校園安全防

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尊重多元文化理念」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實施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及性別平等教育,以正向推動相關防制作為。

 

宣導資源:

一、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s://i.win.org.tw/index.php):宣導專區→「網路霸凌」、「私密照外流」及「網路素養」。

二、教 育 部 學 生 事 務 及 特 殊 教 育 司 法 治 教 育 專 區

(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aspx?n=2A3BFF5F05B9DCE3&sms= C5774981D9B58B65)、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http://hre.pro.edu.tw)、品德教 育 資 源 網 ( https://ce.naer.edu.tw  )、 生 命 教 育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s://life.edu.tw/zhTW2/)。

三、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enc.moe.edu.tw)。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csrc.edu.tw/bully)。

五、教 育 部 防 制 校 園 霸 凌 法 治 教 育 宣 導 動 畫 專 區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_Content.aspx?n=0231389838B618BC &sms=96487F5C8DD0FA9D&s=9D2498051AD2F2D4)。

六、教育部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https://eteacher.edu.tw)。七、我的未來我作主官方網站(http://www.antidrug.tw)。

八、國 立 教 育 廣 播 電 臺 /    超 級 公 民   GO

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ac5fd8a01e2df01d9)。

九、校 園 親 密 關 係 暴 力 事 件 實 務 處 理 手 冊

(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09_01_01?sid=10)。十、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PRD)官網(https://crpd.sfaa.gov.tw)。

十一、 國 立 教 育 廣 播 電 臺 / 從 新 歸 零 /e    世 代 的 數 位 康 健

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9c5fd8a01e2df0072/60d1a30b03dffb00 075e3978),科技是大多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如何使科技成為生活的助力而非阻力?該節目分享健康科技習慣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清楚掌握自己的網路使用狀況,議題包括網路霸凌、網路的法律問題及如何建立網路素養等。

十二、 國 立 教 育 廣 播 電 臺 / 特 別 的 愛(https://www.ner.gov.tw/program/5a83f4e9c5fd8a01e2df006a),探討 議題包括: 各類障別在各教育階段教學經驗分享、資優教育、情緒障礙學 生輔導、班級經營技巧、專團合作、生涯輔導、休閒娛樂教育,職業能力 養成及再設計、體適能訓練、同儕互動接納、社區資源運用、家長參與、 親子教養觀念、性平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各項權益及各項支持服務 系統。每週六、週日16:05-17:00 播出。

十三、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發 展 數 位 課 程 平 臺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附檔:-----------------------------------
教育部111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