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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9-18 (更新:2024-09-20 16:46) | 發佈者:李○○ |
標題:交通部觀光署函「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懶人包圖卡,踴躍前往花東地區觀光消費 | |
交通部觀光署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133002542號 主旨:檢送本署辦理「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及「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懶人包圖卡各1份,協請轉知並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前往花東地區觀光消費,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2839號函及本署振興花蓮震後觀光產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本署推出自由行住宿優惠,入住花蓮及臺東(限平日)合法旅宿每房每晚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元;交通補貼部分提供宜花東路線台灣好行免費搭乘、台灣觀巴2折優惠以及Taiwan PASS台鐵版2人同行,1人免費等多項振興優惠措施,協請轉知貴屬同仁多加利用。 三、另為協助復甦,行政院已放寬公務人員於本(113)年12月31日內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或儲值性商品),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期間內符合規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之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併予敘明。
● 交通部觀光署_函.pdf ● 因應0403花蓮震災,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pdf ● 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