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發佈時間:2021-06-01 (更新:2021-06-01 08:58)發佈者:李福基
標題: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星期一)案,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5124號暨教育部同日通報(如附件)暨本局110年5月24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3526000號函(諒達)辦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星期一)止,本市校園室內外場域停止對外開放(含租借)同步延至6月14日止,餘請依前揭教育部通報配合辦理,重點驢列如下: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
(二)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會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三)線上教學請貴校採取多元彈性方式,並應注意師生溝通之重要性,使家長充分理解教學課程執行機制,避免造成誤解或衝突。

(四)為持續落實防疫工作,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倘畢業生有領取獎品或收拾物品等需求,配合相關防疫,請延至14日後再行辦理,若須提前領取,陪同家長不得入校,並請採取分流(室內5人以內)、實聯制、手部消毒、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辦理,且領取後須盡速離開校園。
三、有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QA」更新版已公布於本局防疫專區項下,並定期更新,或可洽詢本局負責科室詢問。
四、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文」及「110年5月25日教育部通報」各一份。

附檔:-----------------------------------
教育部公文.pdf
教育部通報-05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