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小港區太平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一、依據
(一)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
(二)本校學務發展計畫。
二、設立目的
凝聚群體力量,結合社會資源,增進交通知能,培養良好習慣,避免意外發生確保交通安全。確
實推行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掌理有關交通安全實施計畫事宜。
三、組成人員
(一) 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
(二) 副主任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
(三) 委員:教師會代表以及教學、文設、註冊、體衛、輔導、事務各組組長為委員。
(四) 顧問:由家長會長、本地交通單位及警察單位主管擔任。
(五) 執行秘書:由生活組長擔任。
四、主要任務
(一)策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方針
(二)審核擬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計劃
(三)研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暨藝文活動
(四)研討有關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設備、環境佈置及活動經費的籌措
(五)會議:
1.每學期於開學召開開一次,原則上與行政會議合併召開。
2.本會議由全體委員參加,由校長主持,生活教育組長為記錄,必要時得請顧問列席。
五、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小組
(一)組設目的:為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的決議,調解各處室人員徹底實施本校交通安全教
育計畫確實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職務分工
1.行政計劃部份
(1)教學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教學計劃、教學進度的釐清與劃分、教學資料的收集與展覽。
(2)生活組長: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及工作進度表、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編制的釐
清、各項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交辦事項之工作分配與進行、擬定交通安全教育學
藝活動計劃。
(3)文書設備組長:負責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書籍、資料收集與資訊提供。
2.執行部份:
(1)生教組長:執行各項推展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工作、舉辦各項競賽、配合出刊壁報及刊物。
(2)教學組長: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督導交通安全教育之教學實施、舉辦交通安
全教育測驗、舉辦教學觀摩會及各項活動。
(3)事務組長:器材購置、管理與維護。
(4)文設組長:教材及教具管理與維護。
(5)導師、生教組:值週班級糾察隊任務分配與裝備管理、放學路隊交通路線規劃與分配、處
理偶發事件。
六、本辦法經討論並陳鈞長核可後實施,修正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