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須知

發佈時間:2021-10-05 (更新:2021-10-05 11:09)發佈者:李珮慈
標題:110學年度家長須知

 

汕 尾 國 小 附 設 幼 兒 園 家 長 須 知

一、前言

親愛的家長您好:

   首先歡迎您的孩子進入本園就學,本須知是向您介紹本園一些規定及措施,希望您能仔細閱讀,並與園方密切合作。

二、父母如何幫助幼兒適應新環境

(一)開學初請將幼兒所有個人用品,貼上姓名貼,並協助幼兒認識自己的名字和號碼。

    ※幼兒使用之餐具不得為塑膠或美耐皿材質,請家長幫孩子準備時多加留意。

(二)開學前幾週情幼兒緒較不穩,請儘量耐心安撫他,讓他知道您了解他的感覺;亦請家長放心地將幼兒交到老師手中,可於上下學時段進行親師溝通。

(三)當您離開時務必先和幼兒道別,並溫柔而堅定的告訴他,放學時準時接他回家,且多留在家陪他,讓他有溫暖、安全的感覺。

三、接送幼兒時注意事項(依據107.9.4園務會議通過之接送辦法)

    本園幼兒每天早上上學的時間是7:30~8:30,放學時間為下午3:45~4:00。

  1. 本學期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封,每位家長及訪客不入校(園),但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上學一律請幼兒從正門進入校園(家長及訪客若需進入,須配合實聯制、戴口罩量體溫噴酒精),放學由老師統一帶幼兒至校門口。
  2. 門禁管理:若家長不克前來接孩子,要請託他人來園接回孩子,或者是需提早到校接

送孩子,請務必致電通知學校老師,與老師和警衛確認接送關係後,才可由家長或委託人提早到校門口接小孩,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四、幼兒服裝

(一)請於每周三、五讓小寶貝穿著運動服裝到校,其餘時間穿著簡單、舒適、便於活動的衣

服,使幼兒易於穿脫,並請每日穿著布鞋、襪子進教室,以維護安全及衛生。

(二) 請為幼兒至少準備兩套預備服在書包櫃,以備不時之需,老師可為幼兒更換。

(三)請在幼兒的運動服裡寫上或繡上幼兒姓名,以便於辨認。若有任何衣物未帶回家、或遺失,請指導他帶回,養成他對自己物品負責的習慣。

 

五、幼兒健康保健、託藥辦法及請假事宜

(一)您若發現幼兒有下列不適狀況,請務必讓他留在家中休息,並妥善照料,請勿讓他來園,以免傳染給其他幼兒。【新冠肺炎、發燒、嘔吐、下痢、咳嗽、感冒、麻疹及疹子消退時,水痘之結痂時、腮腺炎、腸病毒、結膜炎…】

(二)幼兒需要託藥者請填寫服藥委託單(若服藥委託單不夠使用,可提前向老師索取),並確實註明醫生規定的吃藥時間、劑量。

(三)為考量用藥安全,醫生開立藥包以外的退燒藥侵入性塞劑.藥局購買的的成藥或營養品等,避免用藥後發生意外情事,老師依規定不提供非經醫師處方之藥品餵藥,請勿帶來學校。

(四)若幼兒在園有臨時症狀,我們將通知您帶回家看診休息。

(五)若幼兒在園發生嚴重的意外事件,我們將立刻送他就醫並儘快通知您。

(六)幼兒對某種食物或藥物過敏時,請事先告訴老師。

(七)幼兒因病或因事請假時,請您當面或書面或電話向園方辦理請假手續。

(八)幼兒連續三天不明原因未到校亦未聯繫到家長,校方將進行相關責任通報,因此,若家長有接到園方未接來電,煩請務必撥空回電。

六、家長聯繫

(一)對於園方每週所發之通知單和親子愛的報報,請您隨時留意並詳細查閱。另外,U型資料夾請協助寶貝隔日交回學校,方便老師回收統計回條。

(二)當您接到家長會、親職座談、或其他活動之通知時,請您踴躍出席並給予建設性意見。

(三)請勿讓幼兒帶零用錢或貴重、危險、具傷害性的玩具到園。

(四)若發現幼兒將園內玩具或物品帶回家,請您輔導他歸還。

(五)幼兒帶回家之任何作品,請予以珍惜,並鼓勵,不取笑或漠視,兄姊批評也要避免。

(六)若有關於孩子在校的問題,請直接先詢問老師,做好親師溝通。

(七)讓孩子養成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的習慣。

(八)家中聯絡電話或住址、主要照顧者和監護人若有變更,請告知園方以便於更改。

七、收退費辦法暨註冊

 (一)收退費辦法於每學期的7/1、1/1前會公告在學校網站或班級佈告欄,煩請家長留意。

 (二)本學期註冊日為9/13-9/17,記得按時繳費。若逾期未繳費,可至辦公室出納進行繳費。

八、衛生保健

 (一)養成幼兒勤洗手、多喝水、營養均衡的好習慣。

 (二)請於開學日攜帶一條小毛巾到校擦汗,並於每周五帶小毛巾及點心杯子回家清洗。

 (三)棉被清洗日公告於聯絡簿上,隔週帶盥洗用品和棉被回家清洗消毒。

 (四)廚工媽咪和三位老師每日進行廁所.教室清潔打掃,並定期使用紫外線殺菌燈;於每個月進行一次全園性大掃除與消毒,以維護孩子的健康。

 (五)每月初公告幼兒餐點表點心表於佈告欄、班級群組及相關衛教宣導,請家長撥空觀看。

 

 

 

  幼兒園專線:07-6420520  學校電話:07-641233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