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佈欄
發佈時間:2021-12-21 (更新:2021-12-21 09:51) | 發佈者:洪銘賢 |
標題:有關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疫苗接種事宜案 | |
一、有關本市110年度COVID-19疫苗12歲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本局業於110年12月14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9147500號函知各校。
二、因接種疫苗後14日內避免進行劇烈運動,如果貴校參賽選手無法配合學校安排第二劑疫苗接種時間,可依前揭本局函文說明七,由家長或學校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khd.kcg.gov.tw/tw/index.php)COVID-19疫苗專區,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就近於住家附近合約院所接種,接種前請務必先電洽院所預約。
三、請學校確認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第2劑疫苗,需符合第1劑施打滿12週之規定,方可持同意書至院所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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