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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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12年5月9日至5月11日)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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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日期:112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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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錄取之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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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且已完成報到之學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其他招生入學管道,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試錄取資格。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者,應於111年7月17日(星期一)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始可憑以參加其他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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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6條規定,經錄取之學生因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規定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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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之學生,在校成績評量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辦理。
附檔:----------------------------------- ● 112學年度高中部體育班(榜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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