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鼓勵學校及教師以母語為主題進行創作發表、研習、研究及課程設計。
發佈時間:2024-03-14 (更新:2024-03-14 17:31) | 發佈者:李維光 |
標題:本校教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 | |
本校蘇麗芬老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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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3-14 (更新:2024-03-14 17:31) | 發佈者:李維光 |
標題:本校教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 | |
本校蘇麗芬老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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