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鼓勵學校及教師以母語為主題進行創作發表、研習、研究及課程設計。

發佈時間:2024-03-14 (更新:2024-03-14 17:31)發佈者:李維光
標題:本校教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

本校蘇麗芬老師參加112年高雄市語文競賽榮獲北區教師組閩南語字音字形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