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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8-07 (更新:2024-08-07 10:46) | 發佈者:人事室 |
標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釋例適用情形,請參閱。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力字第113307274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釋例適用情形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7月5日總處培字第1133024757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行政院人事總處函.pdf ● 行政院死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停.pdf ● 行政院死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