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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9-06 (更新:2023-09-06 08:16) | 發佈者:人事室 |
標題: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訊息,請參閱。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力字第11230773000號
主旨: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報名日期為113年5月28日至6月6日止,考試日期為同年9月7日至9月8日,請協助宣導本項考試訊息,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29日原民人字第11200425151號函辦理。
二、依修正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113年1月1日起,報名原民特考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併予敘明。
三、檢附前函影本1份。
● 原住民委員會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