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業務宣導專區
發佈時間:2023-06-21 (更新:2023-06-21 12:21) | 發佈者:人事室 |
標題:端午時節將屆,請同仁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政預字第11230444600號
主旨:本(112)年端午時節將屆,請加強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請查照。
說明:請加強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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