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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04-19 (更新:2023-04-19 09:54)發佈者:人事室
標題:教育局辦理112年第1次廉政會報,有關主席指(裁)示暨決議事項,請各校錄案辦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1232573800號
主旨:本局辦理112年第1次廉政會報,有關主席指(裁)示暨決議事項,請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錄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會議紀錄業於112年3月28日簽奉核定,請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依主席指(裁)示暨決議事項錄案辦理。
二、有關臨時動議1案,各學校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除為學校教職員、學生、學生家長等特定邀約之對象,屬校園內部自治事項,不須事前提出申請外(參照內政部102年4月19日內授中社字第1025055038號函)。若勸募活動範圍跨出校園外,則須依照公益勸募條例事前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本局特訂定「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公益勸募活動申請許可作業流程」以供參考。
三、檢送「本局112年第1次廉政會報會議紀錄」、「本局112年第1次主席指(裁)示暨決議事項辦理情形表」、「本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公益勸募活動申請許可作業流程」及其相關資料各1份。
附檔:-----------------------------------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第1次廉政會報主席指(裁)示暨決議事項辦理情形表.odt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第1次廉政會報會議紀錄.odt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公益勸募活動申請許可作業流程.pdf
勸募活動申請書.odt
勸募團體辦理公益勸募活動自我檢核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