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法規與重要訊息公告
發佈時間:2020-10-12 (更新:2020-10-12 11:46) | 發佈者:人事室 |
標題:依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自109年10月5日實施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930850200號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自109年10月5日起實施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 保訓會109年10月5日公保字第1091060302號函.pdf ● 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