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法規與重要訊息公告

發佈時間:2020-10-12 (更新:2020-10-12 08:43)發佈者:人事室
標題:各級公立學校兼行政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適用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並宜於聘約中明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905412200號
     
主旨:函轉有關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釋,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及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並宜於聘約中明定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24日臺教人(五)字第1090137832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教育部書函及銓敘部令影本各1份。
附檔:-----------------------------------
教育部109年9月24日臺教人(五)字第1090137832號書函.pdf
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號令.pdf
銓敘部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2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