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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7-01 (更新:2024-09-03 11:05) | 發佈者:林立馨 |
標題: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退費辦法暨收費基準表 | |
學生保險費:(113學年度調整為200元) 2.前項公告之保險費依本條例第10條第1、2項規定,由要保單位主管機關補助三分之一,每年分2次繳交。其被保險人應繳金額及政府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政府補助100元。 第二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200元、政府補助100元。 ● 113-1家長繳費通知單.pdf ● 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