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2022-04-01 (更新:2022-04-01 17:20) | 發佈者:體健科 |
標題:高雄市清明連假期間校園防疫措施 | |
一、依據市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3月29日暨同年4月1日應變會議會議指示辦理。
二、清明連假期間請加強個人衛生、自我防護措施,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另教職員工生及同住家人有呼吸道症狀請立即就醫並通報學校。
三、連假結束後,請貴校向親師生宣導並配合辦理以下防疫措施:
(一)生病不入校:
1. 教職員工及學生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應請假不入校,並就醫採檢。
2.仍有入校必要者,請先行提供家用快篩或PCR陰性證明,才可入校。
(二)已入校才發現有呼吸道症狀者,校方協助立即就醫採檢,檢驗結果為陽性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
四、洽詢專線:
(一)高雄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民眾及市民紓困關懷服務中心 :(07)822-0300。
(二)教育局校園防疫關懷專線:(07)215-2322。
(三)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
● 0401清明連假防疫守則.jp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