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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05-26 (更新:2021-05-26 15:02) | 發佈者:資國科 |
標題:轉知本府衛生局公告本市餐飲業等場域自110年5月22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禁止提供內用飲食。 | |
主旨:檢送「因應COVID-19疫情本土案例持續增加,為防止疫情擴散,公告本市下列場域自110年5月22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餐飲業禁止提供內用飲食,僅可於遵照實聯制相關規定之情況下外送、外帶」公告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5月24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034842200號函暨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辦理。 ● 1100521本府衛生局公告-餐飲業禁止內用飲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