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事項宣導
發佈時間:2021-05-17 (更新:2021-09-01 16:30) | 發佈者:丁姿吟 |
標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補課計畫 | |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109 年 2 月 1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 1090030066 號函)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 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本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 訂定以下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 14 天: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一)1 班有 1 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 班停課。 (二)1 校有 2 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 例,該校停課。 (三)1 鄉鎮市區有 3 分之 1 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四)前述(一)至(三)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五)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 (六)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 2 點第 1 款 大專校院停課標準辦理。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補課計畫.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