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低收或清寒證明之國中生 二、條件:品德優良、有志向學但家境困難的學生 三、檢附文件: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106學年度成績單、低收或清寒證明、足堪證明該生德行之資料 四、金額:5000元,高屏區獎勵名額共50人 五、截止期限:10/31 六、意者請自行下載列印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