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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12-15 (更新:2023-01-30 11:16)發佈者:黃銘鋐
標題:出國報備單

指揮中心發布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日自主防疫

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函規定,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依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8點: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校務推展,教職員出國以寒暑假實施為原則。
教職員在非寒暑假期間如遇有特殊情事,需申請出國者,校長應確實審酌無影響教學及校務推展後,始得核准出國。
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出國者,應向學校報備,以利緊急事件之聯繫。
兼任主管職務教師及職員赴大陸地區,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出國請填寫出國報備單

如前往大陸須再填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附檔:-----------------------------------
29200023_10900982700_ATT1.pdf
赴大陸地區申請表.odt
1111014高雄市政府函.pdf
出國報備單2023013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