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規章
發佈時間:2017-11-16 (更新:2017-11-16 10:42) | 發佈者:林煌凱 |
標題:行動書車借閱規範 | |
行動書車借閱規範:
1.學生應持本人學生證借閱書籍,不接受口頭報姓名及學號的方式。
書籍借閱期限為2個禮拜 。
2.學生向書車借閱前,應確認自己尚未達借書冊數上限。
(一般書籍2本,過期雜誌2本)
3.如事後於電腦上登錄借閱記錄時,查知學生已達借閱上限無法登錄 時,
該學生應將向 行動書車借閱的書籍還至圖書館,並做一日圖書館義工。
4.書車借閱對象限當週開放借閱年級,如非該年級開放借閱時間,
請至圖書館 借閱。
如有其他疑問及意見請向書車工作人員提出,以避免侵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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