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08-18 (更新:2017-08-18 09:41) | 發佈者:張冠中 |
標題:6.性騷擾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 | |
性騷擾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 撰文者:蕭如婷、何思嫻、詹婉鈺
「小美,是一位國中一年級女孩,追求她的人不少,但她大多不為所動,只想專心於課業。最近,她非常的困擾。因為班上有位男生─小偉,很喜歡小美,也發動攻勢在追求她。可是,小偉不知道怎麼追女孩子,看著電視上正在播出的偶像劇情,給他帶來了靈感。一開始,小偉以寫小紙條加一顆小糖果,偷偷放在小美的抽屜,希望藉由這樣的方式,能夠感動小美。不過,看著小美一點反應都沒有,小偉心想,是不是字條內容寫的不夠顯示自己的愛意?因此,他進一步地在字條的字句中加點料,譬如在字條上寫著:『沒有妳,我會死』、『如果你答應當我的女朋友,我願意為你赴湯蹈火』、『得不到妳,別人也別想得到妳』等話語。甚至開始跟蹤小美,在放學時間尾隨小美回家。小美一開始對於小偉的追求字條不以為意,但看他越寫越恐怖,而且還會尾隨自己回家,使小美變得好焦慮,不知道該怎麼辦?加上電視新聞經常報導情殺事件,讓小美更加害怕。從此,小美成績一落千丈。老師和爸媽因為擔心小美,一直詢問她發生什麼事,但小美都不敢說。她擔心如果這件事情被爸媽知道,爸媽一定會去學校,這樣自己反而會被同學罵:『幹嘛這麼大驚小怪的!』。」
隨著電視偶像劇的盛行,不知擄獲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心。偶像劇的浪漫愛情故事,在正值青春年少,對愛情渴望的少男少女們的眼中,實在是一種「典範」,為了追求看似浪漫的案情,往往開始模仿偶像劇情。只是,有時候電視上演的與現實不符合,偶像劇有劇本,但真實的人生沒有劇本,一個不小心的過度追求,也有可能成為性騷擾行為,只是在真實生活中的情節,沒有在偶像劇中演出而已。 校園性騷擾,一直以一種無聲無息的方式,在少男少女之間流轉。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一項第2款,如你(妳)已充分表達不喜歡這個人的追求,他(她)如果繼續追求者,已違反你(妳)的意願,並使你(妳)心生畏懼或感到被冒犯的情境,甚至影響正常生活的進行,此不受歡迎的追求方式(例如追蹤或不斷打電話),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有時候,性騷擾並不是這麼容易被察覺,且以難以實證的形式出現在生活中。雖然學校教育多方宣導,但在孩子的世界裡,總認為是大人們愛大驚小怪,加上對於性騷擾之意義了解不夠,無法察覺自我言行其實已帶有性意味,易造成他人主觀感受不舒服。而遭受性騷擾的被害學生,有時候在這樣的氛圍下,可能因缺乏求助管道,不知可以向誰求助,進而選擇隱忍,最後造成無法挽救的傷害,影響學習與日常生活。 在校園裡,倘若不幸發生了性騷擾事件,學校要如何處理呢?其相關的輔導機制或行政程序有哪些呢?以下簡要說明之:
二、校園性騷擾事件輔導機制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4條,對於性騷擾被害人於必要時,應提供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而第25條則提到,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故分別說明兩方的輔導重點。 (一)性騷擾被害人輔導 以本案為例,性騷擾被害人小美因為行為人小偉的不當追求,已影響到生活及課業上的正常表現。根據美國的臨床研究指出,「被騷擾症候群」至少有以下的症狀:
此外,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果,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輔導原則 (Gagliano, 1987; Koss, 1990; Walker, 1994 ; 黃富源,1997b):
(二)性騷擾行為人輔導 以本案中的性騷擾行為人小偉為例 ,許多行為人有和小偉一樣的性騷擾迷思,包括過度追求是愛的表現、對方說「不」其實只是「想要」的意思、努力追求總有一天對方會被感動等等迷思,而忽略了自己的追求行為已造成被行為人的困擾,故校園對於行為人也會進行輔導。輔導原則建議如下:
(三) 全校師生性別平等教育 平日針對全校師生進行性別平等教育,內容包括情感輔導、法律規範、防治性騷擾性侵害等議題。目的在建立全校師生健全的性別平等概念,以防止因缺乏性別平等觀念而產生之不當行為。此外,教育部對校園推動情感教育極重視,於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教育階段均列入課程綱要,更將「具備健康兩性交往所需的生活技能」、「約會與分手」、「情愛關係與自主」、「尊重身體的自主權與隱私權」等列入核心能力指標。期能藉由課程的實施,使學生習得性別間合宜的情感表達方式及具備處理與不同性別者的情感關係之知能,建立自尊的自我概念及正確價值觀,實踐健康生活。
因此,面對性騷擾,我們不該再將其認知為「孩子不懂」、「好奇」或「只是好玩」的輕微案件,而是應格外重視,謹慎處理。陳淑芬(2000)即指出,性好奇是青春期的發展特色,給予孩子正確的性教育,並重視學校潛在危害學生健康與安全的性騷擾問題,才能有效協助孩子健康正向的成長。因此,當校園性騷擾案件發生時,除了法定通報之外,我們更應該重視初級宣導,給予孩子正確的性觀念、教會學童尊重自己及他人的身體、學習不同性別之間的相處。如此,才能有效地減少性騷擾事件的再發生,讓孩子擁有一個快樂的學習環境。
【參考文獻】 呂美枝(2006)。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作業參考手冊。台南大學。 陳淑芬(2000)。青少年同儕性騷擾:影響性騷擾界定、態度之相關性探討。未發表碩士論文。台北:國立陽明大學 黃富源(1997b)。校園性騷擾與性侵害。學生輔導通訊,48,26-37。 Jensen, I. W. & Gutek, B. A.(1982). Attributions and assignment of responsibility in sexual harassment.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38(4), 121-136. Gagliano , C.(1987).Surviving sexual harassment : strategies for victims and advocate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men in Higher Education Conferrence Orlando , Florida . Koss , M.P.(1990).Charged lives : The psychological impact of sexual harassment. In M. Paludi(Ed.), Ivory Pwoer : Victimization of women in academy. Albany, N.J. : SUNY. Walker, L.E. (1994). Abused woman and survivor therapy- A practical guide for the psychotherapist.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 6.性騷擾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__.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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