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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8-18 (更新:2017-08-18 09:29)發佈者:張冠中
標題:2國小拒學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

國小拒學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

撰文者:黃温如、吳幸娟、林青霈

 

【議題說明】

    關於拒學定義,Kearney和Silverman將拒學定義為「兒童有動機的拒絕上學,或無法一整天待在學校中」(引自Kearney, 2001)。而國內研究則將拒學定義為:「學生主動有意識拒絕上學,或者一整天在校有困難,以至於無法規律上學,拒學期間沒有反社會行為,有明顯情緒困擾,且家長知道孩子在家。」(張雯婷、曾端蓉、黃雅君、蘇祐荻,2009)。

    國內外的研究發現拒學的學生會有下列行為特徵:Kearney(2001)提出拒學的行為特徵包括到校前的不適當行為,包含發怒、逃跑及拒絕移動等,完全無法到校、到校後又以理由回家,且學生經常在父母強烈的要求下才勉強到校。而國內研究認為拒學特徵包括心身/生理方面(頭痛、胃痛、肌肉緊張、呼吸不順、臉色蒼白等)、行為方面(賴床、不做上學前的準備、口語反抗、發脾氣、抗拒離家等),以及心理/認知方面(對上學有不理性的害怕與恐懼、高估學校內會引起焦慮的情境、不安等)(羅湘敏,2003)。

 

【輔導分工與處遇策略】

一、初級發展性輔導

初級輔導工作是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以達成建構安全、尊重多元和正向支持的友善環境之目的,是三級輔導工作中最基礎與最重要的工作(王麗斐、杜淑芬、卓瑛、楊國如、謝曜任、羅明華,2013)。為協助拒學學生和家庭,學校可進行研習講座,輔導室與學務處、教務處共同合作,提供拒學相關議題研習講座給全校教師及學生。例如:在周三下午教師成長研習時段或早上晨會的共同時間,邀請精神科醫師或兒童實務領域專家,主講拒學議題,並請相關輔導經驗的老師分享陪伴拒學學生和家庭的故事。透過知識的傳遞與經驗的分享,協助全校師生了解拒學學生在學校與家庭的處境。另外,輔導室可以做相關文宣工作。

 

二、二級介入性輔導

    二級介入性輔導工作是針對經初級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者,依其個別化需求與系統合作,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個別諮商、小團體輔導、班級輔導、以及諮詢服務等介入措施。此為問題超出教師的輔導專業知能範圍時,將有需求的學生轉介至輔導室(處)後的工作(王麗斐等人,2013)。

    二級介入性輔導於拒學議題可以透過個別化輔導計畫和生態系統工作兩個層面。首先是個別化輔導計畫部分,輔導教師進行個別評估、辨識可能的心理危機徵兆、瞭解學生的適應困難或行為問題的可能系統成因,以及擬定初步的個別化輔導計畫(王麗斐等人,2013)。學生出現無明確的疾病或經濟、生理上等因素而沒有去學校或無法去學校等現象時,導師要密切關心、陪伴學生。導師可以初步評估學生是哪方面原因不想去學校,可能的原因有人際關係問題、學校/師長因素、課業壓力、家庭/親子關係。拒學初期可以給孩子適度空間獨處,配合孩子的狀況接近孩子。另外,父母也要試著整頓自己的情緒,維持家中穩定狀態。輔導教師可以去了解學生的內在條件,包括性格傾向、抗壓性、感受、成熟度。拒學中期,學生接受會談或諮商,不宜討論「復學」此有壓力的情境,而是讓學生多談論自己。另外,父母宜鼓勵孩子並聆聽孩子內在想法,不打斷孩子及提供過多意見。

    二級介入性輔導於拒學議題的生態系統工作部分,透過諮詢方式,輔導室需與家長以及校內輔導人力資源(包括校長、各處室、導師、認輔教師、特教教師和授課教師)共同合作。家長面對學生經常不到校可能產生很多負向感受,例如教養方式的自我懷疑、愧疚與罪惡感。輔導人員應與家長密切聯繫,討論後續的輔導策略,並增權家長、協助家長照顧好自我的身心狀態。通常在拒學後期,學生的需求明確時,父母不可急給意見,直至學生對於復學的態度明確為止。在班級處遇上,導師、或兼輔教師可運用班會、綜合領域課程設計並加入學生需求的課程,友善化班級氛圍。輔導室可以辦人際關係小團體協助人際困擾的拒學生。

 

三、三級處遇性輔導

    三級處遇性輔導是針對校園內輔導資源無法有效處遇,或遭遇嚴重適應困難之學生,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跨專業資源整合與生態系統介入之個案管理及延續性諮商與處遇措施(王麗斐等人,2013)。

    三級處遇性輔導中,透過個案研討會,可邀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資源加入,並透過各方提供之訊息共同理解個案的處境,進一步擬定後續協助的方向與分工。因此,個案研討會可以在個別化輔導計畫中加入跨專業資源整合。個案經由輔導室連結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針對拒學學生適度調整環境因素,包括協助家庭互動、學校生活、處理壓力來源等。輔導相關專業人員評估個案需求後,除了教育資源外,視個案需求可連結到醫院、社政、民間單位、高雄市中輟資源中心及少年隊等網絡資源,形成團隊共同合作協助個案。

 

【實務現場】

一、家系圖

                                               

 

 

 

 

 

二、家庭狀況

    (一)案外公:80多歲,為高雄市人。原先富有並開店當老闆,後生意失敗加上案舅的花用,目前已無多餘金錢,依靠案小舅生活。

    (二)案大姨:勞工,目前住在北部,與案母關係良好。

    (三)案二姨:領有中度智能障礙身障手冊,每月領有身障生活補助。

    (四)案舅:業務員,不斷在外欠債,導至案家負債累累。案家時常發生口角,曾疑似有家暴狀況(並未通報求助)。

    (五)案母:45歲,在北部從事小吃部工作,於103年搬回與案舅一家同住,因憂鬱症關係,失業在家。

    (六)案主:10歲,出生後由保姆照顧長大,於北部就讀國小,自小一即出現逃學狀況,學業成績表現差,有偏差行為與網路成癮現象。

 

三、問題分析

    (一)拒學案主一開始上學遲到狀況嚴重,後來時輟時學,最後完全中輟,案主學習無興趣,課業程度極差。

    (二)網路成癮:中輟在家上網,晚上不睡,生活作息紊亂。

 

四、學校三級處遇性輔導

    (一)初級輔導處遇~導師

1.     關心與陪伴:教導生活整潔,刷牙,在校使用午餐及安排班上有愛心同學協助鼓勵與陪伴案主。

2.     協助融入班級生活與課業加強:教導案主身體整潔並鼓勵案主參與班上活動。另外針對案主課業落差部份予以加強。

3.     親師合作:每日主動關心案主與案母生活狀況,鼓勵案母並提供親職指導。

    (二)二級輔導處遇~輔導室、學務處與其他行政單位

1.     關心並瞭解案主拒學原因,經評估提供案主每周固定諮商。

2.     與學務處家訪並在案主未到校時協助到校。與案主談論改善上課、出席狀況。

3.     經由學校評估,協助申請補助案主學雜費與營養午餐費用。

4.     轉介社會局高風險家庭及轉介家庭教育中心提供家長親職教育。

    (三)三級輔導處遇~學諮中心

1.     個案輔導:就學狀況穩定、學習能力改善、情緒教育、人際交往、適性輔導。

2.     家庭關懷:提升家長親職教育、經濟穩定、求職、就醫等協助。並關心其家人之間的關係,親子互動,使親職能力提升。

3.     系統合作:

(1)與學校和輔導室合作,引入中輟替代役資源,陪同案主上學與課程補強,增加案主學習能力,以至能回班上學習。定期與導師和專輔老師討論案主現況與輔導合作方向。

(2)與社會局高風險單位合作,以學生為主體,關懷其身體安全與生活照顧狀況,提供案主自我保護與照顧學習。

(3)媒合經濟補助資源:協助申請低收入戶,健保欠費分期申請與清償健保費。

(4)資源整合:社會局(公所)、警察局、健保局、衛生局(精障個管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強迫入學委員會、中介教育課程等。

 

【參考文獻】

王麗斐、杜淑芬、羅明華、楊國如、卓瑛、謝曜任(2013)。生態合作取向的學校三級輔導體制:WISER模式介紹。2016年1月7日,取自。

輔導季刊,49,1-8。

張雯婷、曾瑞蓉、黃雅君、蘇祐荻(2009)。正向行為支持有效介入特殊學生拒學問題之案例探究。特教論壇,6,47-59。

羅湘敏(2003)。拒學症(school refusal)/懼學症(school phobia)的認識與輔導。屏師特殊教育,71-9。

Kearney, C. A. (2001). School refusal behavior in youth.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附檔:-----------------------------------
2國小拒學之三級輔導策略與處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