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領域節數規劃

高雄市楠梓國小藝術才能班音樂類各年級學習領域節數規劃

 

課程及科目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語文領域

(20-30﹪)

本國語

5

5

6

6

英語

1

1

1

1

母語

1

1

1

1

數學領域(10-15﹪)

3

3

4

4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10-15﹪)

3

3

3

3

社會領域(10-15﹪)

3

3

3

3

健康與體育領域(10-15﹪)

3

3

3

3

藝術與人文領域(10-15﹪)

專業課程

2

2

2

2

其他藝文課程(A1)

1

1

1

1

綜合活動(10-15﹪)

3

3

3

3

合    計

25

25

27

27

             

說明:

  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之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節數,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得由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領域節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
  2. 國中小藝才班除各專業課程外,應排入藝文領域至少一節相關藝文課程,如美術班必須排一節音樂,音樂班必須排一節視覺藝術,舞蹈班必須排一節音樂或視覺藝術(教育部國教署102年9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20084711號函)-其他藝文課程(A1)。

 3.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領域節數規定,並經課發會審核通過送局核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