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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06-21 (更新:2022-08-09 14:13) 發佈者:陳佳凌 標題:福誠高中圖書館平板電腦使用與借用規則 附檔:-----------------------------------福誠高中圖書館平板電腦使用與借用規則
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一、本規定所指之「平板電腦」係指由為圖書館保管本校教師教學或學生行動學習所使用之平板電腦。
二、使用規範如下:
- 全部設備悉依財產管理辦法建檔列管,提供本校任課教師於在校期間之教學活動相關業務使用,以閱讀電子書、網路學習、從事學術研究……等為原則不得其他用途使用。
(二)為維護設備正常運作,非資訊相關人員不得自行拆裝任何硬體周邊設備。
(三)借用人需保管好所有設備,使用時發生故障或其他不明狀況時,請通知圖書館資訊執秘處理,經由校方安排資訊專業人員檢視後,判定非個人因素導致系統無法運作時,由校方向原廠商申請維護及系統軟體之重新安裝。請勿嘗試自行修復,否則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四)平板電腦系統不斷地推陳出新,不得自行更新軟體或破解,也不得私自安裝及執行自備或非法之軟體,以免造成損毀。若於借出期間擅自更換或破解,除須自負版權責任,並需於歸還時恢復原有的作業系統。
(五)平板電腦屬於學校財產,學生將其個人所有資料放置於本校資訊設備 上,須自行備份。如因意外導致資料毀損或遺失,學校不負相關責任,不得請求修復及賠償。
(六)進入網際網路時須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並不得從事不當行為。禁止瀏覽查詢色情、暴力、賭博、鼓勵使用武器、犯罪等影響公共安全、社會風俗及違反法律等網站。
(七)該設備經由借用者使用時,倘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牴觸時,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三、 借用及歸還方式:
(一)所有設備「師借師還」、「統借統還」、「當天歸還」。借用時請當面清點數量、設備機型與配件是否完善,每次最多借用40台。
(二)教學使用「前三天」務必填寫借用申請單(附件一 福誠高中圖書館平板借用登記表) ,向圖書館申請借用。並於使用當天或當節上課前,到圖書館領取平板電腦。
(三)平板電腦僅使用於教學現場或班級行動學習之用,並須於使用節次結束後清點數量,立刻歸還,最遲於當日下午 5 點前歸還至圖書館。
(四)教師所規畫之課程如需學生於放學後繼續使用平板電腦之需求,例如:國際教育跨國視訊交流……等,得申請延長使用,並借用平板充電線;惟使用完畢後,應一併歸還。
(五)若逾時未歸還,圖書館得取消其借用權利。
(六)平板電腦應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自主學習,嚴禁學生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若經察覺使用人違反本項規定,得即刻取消其使用權利,收回平板電腦。
(七)任課教師負有監督學生於課間正確使用平板電腦及維護設備完好之義務。
(八)平板電腦為輔助學習工具,於課堂中未取得授課教師之允許,學生不得自行擅用設備。於課堂中使用該設備時,僅限於該堂課有關之學習活動,不得從事無關該堂課程之利用。
四、損壞、遺失處理與賠償
(一)使用設備發生故障或無法順利運作時,應主動通知教師並將設備歸還,交由校方資訊人員檢視。若有下列情況時,應負賠償責任:
1.設備於借用期間因使用不當以致損壞時,送廠維修之費用。
2.相關配件不慎遺失或損壞時。
(二)設備若遺失或損壞程度無法修復時,借用者應購同型設備賠償或依定價賠償。
五、其他注意事項
- 遇有特殊情形,圖書館有權通知借用人提前歸還借用之設備,借用人不得異議,並需配合辦理。
-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借用人應了解本要點所訂定之借用人權利與義務,方得進行借用。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訂之,修正時亦同。
● 福誠高中圖書館平板使用與借用規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