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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06-14 (更新:2019-06-14 15:47)發佈者:周秋霞
標題:108年度所屬機關學校第四梯次「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局108年5月24日高市教社字第10833496700號函諒達及志願服務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基礎訓練:108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至下午3:30。

(二)特殊訓練:108年7月2至3日(星期二、三)上午8:30至下午3:30。

(三)研習地點:高雄市橋頭區橋頭國民小學4樓視聽中心(橋頭區樹德路200號)。

三、研習對象:

(一)以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岡山區(岡山區、燕巢區、阿蓮區、路竹區、湖內區、茄萣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田寮區、橋頭區)及大旗山(旗山區、內門區、美濃區、桃源區、六龜區、茂林區、杉林區、甲仙區、那瑪夏區)尚未取得「服務紀錄冊」志工為主。

(二)本梯次訓練尚有餘額開放本局所轄其他行政機關學校及報局核備之志願服務團體志工報名參加,名額為110位。 四、報名方式:相關細節請參考實施計畫。

五、錄取名單請於108年6月21日(星期五)至「橋頭國小首頁」上方「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報名」-查詢確認,以確保相關權益,承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是否錄取。如因未確認結果而造成遺漏,恕不再受理。

六、聯絡人:橋頭國小陸瓊容主任或汪桂蘭組長,電話: 6126011分機30或31。

七、請貴校(單位)轉知報名者,訓練期間午餐請學員自理(承辦單位提供代訂便當服務,如需代訂,請於報名時一併處理);為響應環保,請攜帶水杯。

八、本訓練根據往年經驗,有發生學員錄取後臨時不參加,進而影響其他人學員上課權益之情事,為避免研習資源浪費,敬請貴校(單位)承辦人員宣達報名參訓人員後務必出席。

附檔:-----------------------------------
27210082_10833941600_ATT1.pdf
27210082_10833941600_ATT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