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3-10-22 (更新:2013-10-22 13:02) | 發佈者:鄭凱文 |
標題:歡迎參加 102年虱目魚文化節活動系列全國寫生比賽 | |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彌陀區公所、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 三、比賽日期:民國102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四、報到時間:當日上午7時50分起至9時整,逾時不予報到即視同放棄。 五、收件時間:當日上午11時30分至11時45分(逾時視同放棄) 六、比賽地點:彌陀區漁會廣場 七、參加對象:全國各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籍學童,於比賽當天在會場現場報名,限額300名,額滿為止(不分組 合併計算) 八、比賽規定:
九、備註: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話聯絡(07-6196625#721 蔣益生主任) 十、評審方式: (ㄧ)由承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進行評審。 (二)比賽當日下午二時於壽齡國小禮堂公開評審,歡迎前往參觀。 (三)得獎名單經評審確認無誤後,公告於壽齡國小網站(www.sli.ks.edu.tw)。 十一、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視同第一名):各組錄取三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300元。 (二)優等獎(視同第二名):各組錄取六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200元。 (三)佳作獎(視同第三名):各組錄取九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100元。 (四)入 選:依參賽人數酌取名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 (五)指導獎:各組獲特優、優等、佳作獎之指導老師,由承辦單位呈報市府獎勵。特優獎指導老師記嘉獎壹次(非服務本市者及私立學校或幼稚園教師,發予獎狀乙紙),優等及佳作指導老師各頒發獎狀乙紙。 (六)指導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同時指導多件得獎,僅獎勵名次高者)。 (七)完成繳件作品者,於繳件完成時領取參賽紀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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