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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3-10-22 (更新:2013-10-22 13:02)發佈者:鄭凱文
標題:歡迎參加 102年虱目魚文化節活動系列全國寫生比賽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彌陀區公所、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

    三、比賽日期:民國102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四、報到時間:當日上午7時50分起至9時整,逾時不予報到即視同放棄。

    五、收件時間:當日上午11時30分至11時45分(逾時視同放棄)

    六、比賽地點:彌陀區漁會廣場

   七、參加對象:全國各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籍學童,於比賽當天在會場現場報名,限額300名,額滿為止(不分組

                              合併計算)

   八、比賽規定:

  • 繪畫主題及範圍:漁鄉風情(彩繪漁港、虱目魚產業、彌陀區海岸景色及當日活動內容)
  • 分組方式:採幼兒園、低年級(國小一、二年級)、中年級(國小三、四年級)、高年級(國小五、六年級)、國中組等五組,分別錄取優勝作品。
  • 材料規格:畫紙由承辦單位提供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其餘繪畫用具請自行準備。
  • 參賽者應於規定範圍內現場作畫,不得由他人代筆或臨摹或抄襲模仿他人作品,若經大會有關人員發現,即取消其比賽資格。
  • 參賽者安全由所屬學校(幼稚園)帶隊老師或家長自行負責。

   九、備註: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話聯絡(07-6196625#721 蔣益生主任)

   十、評審方式:

(ㄧ)由承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進行評審。

(二)比賽當日下午二時於壽齡國小禮堂公開評審,歡迎前往參觀。

(三)得獎名單經評審確認無誤後,公告於壽齡國小網站(www.sli.ks.edu.tw)。

十一、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視同第一名):各組錄取三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300元。

(二)優等獎(視同第二名):各組錄取六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200元。

(三)佳作獎(視同第三名):各組錄取九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禮品卷100元。

(四)入  選:依參賽人數酌取名額,由市府頒予獎狀乙紙。

(五)指導獎:各組獲特優、優等、佳作獎之指導老師,由承辦單位呈報市府獎勵。特優獎指導老師記嘉獎壹次(非服務本市者及私立學校或幼稚園教師,發予獎狀乙紙),優等及佳作指導老師各頒發獎狀乙紙。

(六)指導獎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同時指導多件得獎,僅獎勵名次高者)。

(七)完成繳件作品者,於繳件完成時領取參賽紀念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