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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核心素養「自主行動」及「溝通互動」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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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資訊教育推動要點」第二點第(二)項「提升資訊教育相關教學或研究品質」及第(四)項「整合並推廣數位教學資源應用」。
鼓勵縣市政府及學校實施數位學習平臺輔助自主學習模式,增進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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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師澄清學生迷思概念的效率,縮減學生學習落差,實現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成就每一個孩子」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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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學生基本學力,增加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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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學生合作學習、溝通表達、問題解決能力及學習的後設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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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派教師成為數位學習平臺輔助自主學習講師,並建立示範教學、研發推廣作業程序手冊;及跨縣市或全國觀摩與經驗分享等,擴散縣內數位學習平臺輔助自主學習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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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自我調節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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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針對「自主學習」有多種定義,如:自我調節學習、自我導向學習、自我導向研究、自主學習、自我監控學習等,據研究指出,「自我調節學習」較適用於中小學教育,本計畫自主學習採用「Self-regulated Learning」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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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慕貞(2016)將「自我調節學習」定義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自覺地確定學習目標、選擇學習方法、監控學習過程、評價學習結果,並調節學習方法和自我認知,以達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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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國際研究發現自主學習能力的養成有助於學生學習成效的提升,從國內縣市基本學力檢測學生問卷分析結果,「自我調節學習」、「回饋訊息運用」與「國語」、「數學」及「英語」學力表現均有高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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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模式
在自主學習的過程中,善用數位科技工具及數位學習平臺進行輔助,幫助學生達成學習的目標。
本計畫定義的數位學習平臺須能支援以下的功能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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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學習地圖,可提供學生個別化學習路徑,幫助學生掌握自我學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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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援教師備課和了解學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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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援學生學習討論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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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搭配翻轉教學或自主學習等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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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結合本部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相關計畫教學。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縣市政府)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
自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