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協調代燒雲林垃圾環署碰釘」恐再掀垃圾大戰,環保署表示雲林縣每年家戶垃圾清運量約10萬公噸,縣內掩埋及縣內焚化處理約4萬公噸家戶垃圾外,其餘約6萬公噸家戶垃圾須藉由外縣市協助處理,經查104年至106年外縣市協助處理雲林縣一般廢棄物處理均在5萬至6萬公噸左右,惟外縣市大型焚化爐每年均需排定歲修期間或因機械老舊故障停爐,致使處理量能銳減,此時需將部分垃圾暫時堆置掩埋場或轉運站,俟復爐後正常運轉才能進廠焚化處理。
基於國內大型焚化爐面臨老舊需汰舊換新,並著手更新提升處理效能,同時對於需仰賴外縣市焚化處理家戶垃圾之地方政府,更需儘速輔導設置多元化垃圾處理設施,逐步降低外縣市依賴程度,環保署即向行政院爭取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協助地方解決垃圾問題,該計畫已於106年6月22日奉行政院核定總經費達新臺幣153億元,中央補助地方84.5億元,完成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提升處理量能外,同時也優先補助尚無焚化處理能力之縣市設置如機械生物處理(Mechanical Biological Treatment;MBT)或機械處理(Mechanical treatment, MT) ,將垃圾乾燥分選成為廢棄物衍生燃料(Refuse derived fuel, RDF)或固體回收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SRF) 及廚餘沼氣發電高速堆肥等在地多元化垃圾處理設施,將垃圾經多元化處理後,提供轄內產業替代部份進口之燃料及農民替代化學肥料。對於再生能源開闢、環境品質維護與產業技術升級等具有正向意義。目前環保署已補助雲林縣設置廚餘堆肥前處理設施,加速廚餘脫水外,該縣也提出設置移動式垃圾全分選及產製RDF-5計畫,預計將垃圾經分選後產製RDF-5,因其熱值可高達3,500千卡/公斤以上,將優先提供縣內產業鍋爐所需燃料,雖然雲林縣目前有垃圾處理困境,但有明確方向、正確措施及積極行動,勢必能將垃圾處理危機變為轉機。
環保署呼籲,大家能落實源頭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工作,同時搭配垃圾分選與生質能源化設備將垃圾轉型生質能源產品,並與產業結盟提供替代鍋爐所需燃料,相信過去一直被嫌棄垃圾勢必轉型為再生能源重要角色。
資料來源: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7010216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