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奈二名法

發佈時間:2015-12-28 (更新:2015-12-28 15:09)發佈者:顏驪臻
標題:林奈二名法

       當人們在野外或公園裡看到一株引人好奇的花草時,心中最想問的,不外乎「它叫什麼名字?」。為植物或動物取名字可說是人類最原始的本能之一,名字是人們對同樣的植物溝通的基礎;但是因為各民族的文化不一,對同一種植物的稱呼不盡然相同,像這樣只能在某些區域內流通的植物名字,我們稱為「俗名」(common name 或 vernacular name),因此同一種植物在不同的地區有常常有不同的名字,以麥為例,英美等國稱為「wheat」,德文稱「der weizn」;而地大物博者如中國大陸,各地風俗民情迥異,同樣的名字卻指孑然不同的植物的情形更是時有所聞。

     瑞典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倡用「二名法」,是第一位提出植物分類法的科學家。「二名法」不僅給植物一個大家都認同的名字,同時也有助於了解該植物的特徵,所以一直被延用到今天。林奈也用同樣的方法替許多的動物和昆蟲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