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林國小推動本土語言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 教育部97年7月1日臺國(二)字第0970098487c 號函「教育部補助直轄(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辦理。

二、目標:

(一) 營造本土語言生活情境結合本土語言教學,建立學生學習母語的基礎。
(二) 藉由推展本土語言之傳承,培養師生愛家、愛校、愛鄉情懷。
(三) 推動以高雄市本土語言教材、學習網絡為基礎,進行探索、傳遞、創新與多元文化欣賞之本土語言教學。

三、實施原則:

(一)學校部分

  1. 行政規劃:學校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並能具體執行實質有效之本土語言日活動。
  2. 課程設計:能積極推動符合學校社區與學生需要的本土語言學校本位課程,教材選用能與學校願景、地方文史特色作結合,且用字、份量適合學生程度。
  3. 教師教學:教學生動有趣,兼具創意,能引發學生運用本土語言且能將社區資源投入學校本土語言教學。
  4. 師資選訓:以參加本土語言專業研習之現職教師或進用經檢核培訓合格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主,並持續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以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二)教師部份:

  1. 師資來源:包括學校現職合格教師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教學初、進階合格教師兩類。
  2. 教學研究:推動本土語言教育教學研究、積極宣揚並致力本土語言教學、創新教學法,發展多元化評量,並能針對教學困境,主動提出行動方案解決問題,使教學方式活潑多元,能誘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參與熱忱以提昇學生學習成效。

四、實施措施

(一) 成立工作小組
  組織本土語言教學推行委員會,成員由校長、四處主任、各年段年段主任及家長會代表擔任之。
(二) 運作原則:
  1. 生活化原則:推廣本地本土語為校園生活使用之語言,包括教師之間、學生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日常生活接觸溝通,能自然地以本土語交談溝通,並相互鼓勵。
  2. 公共化原則:學校利用正式公開場合,如朝會、運動會及各種會議等公共生活,推廣本土語言、體驗本土文化之美。
  3. 教學化原則:除本土語言課程外,一般教學過程能以趣味、活潑、遊戲的方式,交錯使用華話及母語,並融入表演藝術與閱讀教學中使本土語言進入知識體系。
  4. 多元化原則:培養學生多元文化的寬廣心靈,校園生活和教學活動中能靈活設計安排,並將本土語言融入九年一貫課程之各學習領域教學中,使學生具備對異文化了解和尊重的能力;學生應有機會學習社區周邊或共同生活的不同族群語言文化。
  5. 社區參與原則:請學區家長及地方人士參與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以活潑創意之方式,創造社區與校園之互動,並與傳播媒體溝通,發佈有關理念及資訊。
(三) 具體推動方式:
  1. 本土語言歌曲演唱指導:平時藝術與人文課程中由音樂老師指導,並徵求社區有專長人士擔任指導學生,結合班級晨光時間活動實施。
  2. 本土語言日:每週一為母語日,課間活動播放本土語言教學光碟與本土語言歌曲欣賞,利用朝會時介紹本土語言諺語,每週一句等活動。
  3. 舉辦本土語言系列競賽活動:說故事比賽、朗讀比賽、演講比賽等,欣賞本土語言文化等活動。
  4. 情境佈置:於陽光走廊設置「母語專欄」張貼每週之俗諺美句;級任老師於教室情境佈置中設置鄉土語言區,營造校園台灣母語生活情境。
  5. 輔助教學:結合戲劇、歌唱…等說唱藝術表演課程,具體應用語言,發揮本土文化之美。
  6. 透過親師溝通,督促家長指導學生說本土故事或短句對話。

五、預期效果

(一)培養學生多利用本土語言做為日常生活溝通之工具。

(二)激勵教師與家長注重本土語言教育之推行。

(三)逐步達到生活化、趣味化、活潑化之本土語言教學模式。

(四)激發學生利用本土語言廣泛學習的興趣,並提昇其欣賞文學作品之能力。

六、經費: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中支應。

七、本計畫經「本土語言教學推行委員會」討論,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