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發佈時間:2017-09-14 (更新:2017-09-14 10:42)發佈者:胡翊群
標題:公益信託政高雄潔教育基金獎助申請訊息

公益信託政高雄潔教育基金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

1.就學於高雄市者,高中職(含)以下之在學學生。

2.申請人學科成績需達平均60分以上。

3.操行標準:每學期不得有無故遲到、早退及曠課之情況,亦無受小過以上之懲處且警告處份累計無超過3次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二、發放金額與名額:

1.每學期提供每人最少新臺幣2,000元整獎學金。

2.預計發放名額為25名,各級別實際獎助名額得視申請人數,由委員會專案討論後決議之。

三、申請時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附件一)。

2.申請人前一學期之成績單。

3.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高雄市內設籍、擁有住居所或設立登記地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證件影本(如:身分證)。

4.申請人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5.若有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請檢具相關證明資料或說明) 、高雄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影本)或其它相關資料可一併檢附,若無則免。

6.獎助學金申請清冊(附件二,請由學校彙整全校申請資料,統一寄送申請)

上述申請文件,無論申請人是否獲得獎助學金,均概不退還,以上如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由當事人自負刑責。

四、申請期限:

自民國106年9月1日起迄9月30日止。

五、申請方式:

1.由申請人於期限內,持申請書與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負責單位提出申請。

2.學校應於申請期限前,檢具獎助學金申請清冊及各項申請文件,寄送至受託人營業處所(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公益信託政高雄潔教育基金收 ,地址:106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207號20樓),如發生逾期或缺件,概不受理。

3.預計於2017年11月上旬通知獲得獎助學金之申請人。如未獲得獎助學金者,將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逕洽遠東商銀信託部 徐小姐,(02)2312-3636分機88980

附檔:-----------------------------------
附件一_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二_獎學金申請清冊.docx